人权五法

陈惠如:人权五法之仇恨罪立法(下)
“国际人权五法立法联盟”所推动的五法之一的《防治仇恨罪条例》草案第3条规定:“公然煽动他人犯前条之罪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该条的构成要件来看,第3条是以行为人“公然煽动”他人“犯前条之罪”作为构成要件,所谓的“前条之罪”指的是草案第2条,由于第2条所界定的仇恨罪只限于该条所列举(侵害他人之生命、财产或自由)的暴力行为,因此如果只是单纯的煽动仇恨而没有煽动他人去进行第2条所列举的暴力行为,那么并不会该当第3条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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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如:人权五法之仇恨罪立法(中)
从字义去理解,用言语、文字、肢体动作等的表达方式去传达对特定对象特点(例如种族、宗教、国籍等等)的仇恨或偏见,都可以算是仇恨言论。仇恨言论的处罚常伴随和言论自由产生冲突的争议,而这二种之间的调和,什么样的行为要纳入仇恨罪处罚的范畴,得端看各地对于仇恨行为的容忍程度。从各国立法例来看,仇恨言论未必构成仇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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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作家朱学恒透过网络发起“聆听他们的故事”活动,27日晚上在凯达格兰大道举行,上千人聚集在凯道、听受害家属的心声。(中央社)
台“人权五法”为落实两公约的精神
去年,马英九总统自我签定了《公民与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以下简称两公约),宣誓为台湾人权的发展而努力。随即《两公约施行法》立法,两公约正式于世界人权日开始施行。法务部也在呈送马总统的“依据两公约检讨国内法规与行政措施的报告”中表示,未来两年将依照两公约精神进行各项立法、修法或废除以保障人权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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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两公约下的“人权五法”遭缓列 高志鹏:继续叩关
“国际人权五法”提案连署成功后,顺利排入22日的程序委员会议事日程(草案)。但在当天的会议上,以七票对一票,“暂缓列案”被搁置,提案立委高志鹏表示,将结合更多立委,继续叩关,不排除拜会国民党团、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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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如:人权五法之仇恨罪立法(上)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及施行法于3月31日立法院通过,并于同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施行后,值此台湾以人权将要大步开走自许之际,由立法委员、人权团体、法学教授、港台人权律师、人权活动家所组成之“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于2010年3月2日假立法院对社会公布《国际人权五法》草案内容及连署网址,呼吁社会各界支持并参与连署。这《国际人权五法》包括《防治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条例》、《防治仇恨罪条例》及《难民法》的制定,以及《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及《入出国及移民法》的修订,本文以下即以前揭五法中与《防治仇恨罪条例》有关之仇恨罪立法为文,期能抛砖引玉并推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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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权五法提案过 盼蓝委跨党派支持
结合两岸三地的国会议员、律师、法学教授及人权活动家共同组成的“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在台湾推动五项关系国际人道的立法与修法。“人权五法”16日提案成功,已交付程序委员会,下星期二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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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琪:“人权五法”中“普遍管辖原则”的立法
“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所推动的关系国际人权法及人道法的立法与修法,包括“防治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条例”、“防治仇恨罪条例”、“难民法”的制订,及“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和“入出国及移民法”的修订,日前经五位立法委员提案及廿一位立法委员连署,已通过提案门槛,立法的进程往前迈进一步,推动立法联盟将继续争取朝野两党支持通过这些个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立法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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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士渊:人权五法之反酷刑罪立法
两公约施行法生效后,台湾立委及人权团体、律师等学者专家组成“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欲积极促成“国际人权五法”的立法及修法。国际人权五法,包括3项制订及2项修订,即制定“防治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条例”、“防治仇恨罪条例”、“难民法”,以及修订“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和“入出国及移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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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改会:人权五法中“普遍管辖”是关照人权
“国际人权五法”正在立院跨党派连署推动立法中,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对此表示高兴,认为台湾的人权关照应扩展至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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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五法”发起人之一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表示,香港和其它国家的人权组织应齐心协力做好监察工作,声援强权暴政下侵害人民罪行的发生。(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港政要指中港台“人权五法”监察中共罪行
(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本月初,中港台的人权活动家共同组成“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香港二位发起人表示有助揭发中共当局侵害人民的罪行,同时对有关官员起到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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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桥:人权五法立法 凸显台湾民主灯塔地位
由台湾律师、立委及人权团体,共同推动“国际人权五法”的立法及修法。中国和平民主同盟主席,也是发起人之一的唐柏桥表示,“人权五法”凸显台湾民主灯塔的地位,因此他支持立法的快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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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发起人团体及个人,由右至左台湾代表律师陈惠如、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朱婉琪、前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邱晃泉、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立法委员田秋堇、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王展星律师、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筹备处杨宪宏(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台立委及人权团体催生“国际人权五法”
(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吴涔溪台湾台北报导)两公约施行法生效后,台立委及人权团体、律师等学者专家组成“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欲积极促成“国际人权五法”的立法及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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