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来源不明罪

财产来源不明罪 台法务部拟修法
【大纪元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6日电)总统马英九今天指示法务部研究修法,明订公务员有说明不明财产来源的义务。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表示,预定25日举办公听会,听取各界意见后,修法改进。

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务部:有利打击贪腐
立法院今天通过贪污治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增订“贪污罪被告不说明财产来源罪”。法务部下午指出,增订这项罪之后,政府更能有效打击贪腐,革新吏治。

财产来源不明罪 初审过关 贪污罪被告 须说明财产来源
〔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祯、王寓中、项程镇/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初审通过“贪污治罪条例修正草案”,纳入所谓“财产来源不明罪”,未来涉嫌贪污罪的被告,有义务说明财产来源,否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务部长王清峰也明确表示,此项修法不溯及既往。

财产来源不明罪也规范立委?王清峰赞同
【大纪元9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三日电)外界关注“公务员违反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义务罪”是否应规范立法委员,法务部长王清峰今天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现行贪污治罪条例规范对象当然包括民意代表,若切割出来,恐怕民意不会接受。

标签: 财产来源不明罪

相关话题:立委

法务部长王清峰十八日指出,行政院会通过“贪污治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公务员违反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义务罪”,此案将送立法院审议。//中央社
政院通过财产来源不明罪则 送立院审议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十八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贪污治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公务员违反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义务罪”,对于疑似贪污的公务员,必须就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来源可疑的财产提出说明,条文规定“不溯及既往”;此案将送立法院审议,行政院盼列优先法案,于本会期通过施行。

财产来源不明罪 蓝营:下会期立法可能性高
【大纪元8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七日电)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张显耀今天表示,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订定,党团还未讨论;重点是条文应具体可行,若朝野有共识,立法院下会期完成立法可能性很高。

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 蓝绿都赞同
〔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对于立法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一事,国民党立院党团表示,此修法可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民进党立院党团对此也表示欢迎,希望国民党团可以付诸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