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低迷 房屋轉售費惹爭議

標籤:

【大紀元10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少玉報導)有些屋主買了一棟全新的新屋,兩年後賣掉時,卻發現竟然要把賣掉的錢分給原始建商?!這個「房屋轉售費」(Home Resale Fees)聽起來荒唐,卻在全美38個州裡被合法向消費者剝層皮,而且建商還可以一直在該房屋轉售時繼續坐收這些費用。

隨著房市疲軟及屋主的痛苦指數不斷增加,紐約華爾街社區一些憤怒的消費者組成「停止華爾街房屋轉售費聯盟」,持續對政府發出抗議的聲浪。

今年八月,聯邦房屋財政局下令,要求政府支持的企業不得投資於含有轉售費條款的貸款,這些被要求的企業包括房利美、房地美、及12家聯邦房貸銀行。

這項呼聲被聯邦眾議員華特斯(Maxine Waters)聽見,並倡議提出「屋主資產淨值保護法」,以禁止建商收取這項轉售屋費用。「停止華爾街房屋轉售費聯盟」9月30日發出聲明稿為華特斯的行動喝采。

目前在12個州已經立法禁止建商賺取房屋轉售費用,這些州包括加州、亞利桑那州、弗羅里達、德州等;華特斯所倡議的法案則是將禁止的範圍擴大到聯邦層次。

這個房屋轉售費雖然在目前的新屋銷售契約中並不算普遍,但的確存在著。在第一個屋主向建商購買新屋時,在像電話簿一樣厚的買賣契約中藏著這樣一個條款:「日後出售房屋時,須繳付建商一定額度的費用。」

如果屋主沒有發現契約中藏著這一項條款便簽署買賣契約,日後建商就可以一直坐收房屋每次轉售時的分成,大多為賣屋金額的百分之一,收取的時間可長達99年。

總部在曼哈頓的Freehold Capitol Partners 公司是這項費用的始作俑者,由德州土地開發商 Joseph Alderman把售出奧斯丁的土地資產後,於2004年開始透過Freehold Capitol Partners,企圖將收取費用的權利以類似債券形式向華爾街兜售。

不過,Freehold這個創意似乎尚未受到華爾街的青睞。一位投資銀行分析師表示,投資銀行不可能去投資一項好幾年都沒有投資報酬的債券,更何況,一般屋主平均會在一棟房子裡住上6.6年,6.6年的投資週期對華爾街來說過於緩慢。

針對房屋轉售費在國會可能形成的阻力,Alderman也計畫邀請另位國會議員提出對抗的法案將房屋轉售費合法化。

此外,根據費城調查者報的報導,有些房地產經紀人也不贊同國會立法禁止建商收取房屋轉售費,這些經紀人的理由是:消費者購屋的契約不應該是政府插足的地方。

相關新聞
如何成功賣房?專家:把握好賣房四個關鍵階段
專家:8年後珀斯房產中位價或漲至100萬
專家:房屋的4個缺失會讓買家反感 難以售出
評論:房價房租齊漲 租和買哪個更明智?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