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處級裸官貪3.8億被判死刑 妻兒定居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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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鄭海潮報導)2014年12月10日,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被一審判處死刑。原屬處級官員的張新華是裸官,其前妻與孩子都已定居海外。
  
2004年白雲公司欠下6.2億元債務,張新華等白雲公司領導層以「保護國有資產」為名進行所謂的「國企改制」,先後成立廣州市廣田置業有限公司、廣州新雨田置業有限公司,通過交叉持股、變換股東等方式將大批國有公司的資產以虛假訴訟的方式轉移到私企並侵吞。張新華等人後又陸續將侵吞的房產、土地低價轉讓他人,並收受多名開發商巨額賄賂。張新華曾說:「在這個時代,誰擁有了土地,誰就擁有了一切。」
  
張新華雖只相當於處級幹部,其涉案金額高達3.8億元。不過,張新華稱自己「罪不至死」,要上訴。

據悉,白雲公司董事會成員5人、監事會成員2人、原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副書記等9人,均參與了侵吞國有資產的決策。
  
張新華只是中共眾多裸官中的一員。

中共政局處巨變前夕,外逃官員劇增,大部份外逃官員涉案金額巨大,不可能在外逃時攜帶全部現金出境,多數在前期策劃時將資金轉移海外。很多外逃貪官在出逃前,已經是「裸官」,有些官員甚至在位時就已經獲得了別國的永居身份。

7月16日,當局發佈了通知,除了公開承認並定義了「裸官」的概念,並暗示中共黨政機關、國有企業、軍事外交等機要部門、重大經濟技術崗位裸官氾濫,特別是官員。

據悉,在2010年中共「兩會」上,人大代表、中央黨校教授林哲曾披露:從1995年到2005年,有逾百萬官員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外。

湖南紀檢官員陸群近日稱,公務員不允許當「裸官」。「裸官」非貪即叛。要麼是貪官,擔心東窗事發,隨時準備跑路,或者準備搞一把就走人,把子女和配偶提前送國外;另外就是要叛國。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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