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遭綁架 牡丹江法院欲枉法裁判

【大紀元2015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霞採訪報導)2015年4月28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之前遭到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張玉良、姜月梅和金鳳英三人,最後年近七旬的張玉良採取當庭解除對律師的委託的方式,終止了非法庭審過程。法院聲稱5月19日還要再次非法開庭。

律師:三個當事人根本無罪

2014年9月14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鐵嶺鎮四道村法輪功學員金鳳英、張玉良和妻子姜月梅三人,在鐵嶺河市場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誣告,被警察綁架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關押。

2015年1月13日,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第一次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因律師抗議法庭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提前10天向律師送達起訴書,該日的庭審被延期至1月27日。1月26日,前次開庭沒有聘請辯護人的金鳳英聘請了辯護律師,1月27日的庭審按照規定延期。此後陽明區法院又幾次延遲開庭日期,最後通知4月28日開庭。

4月29日,張玉良的代理律師孫典軍向《大紀元》記者介紹了28日庭審的過程:上午9時開庭,11時30分休庭;下午1時30分繼續開庭,至下午4時庭審被迫「中止」。庭審過程中存在多處違法程序,如不讓律師閱卷、不給律師送達起訴書副本、不給律師10天以上的閱卷期,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公訴人也沒有依法迴避等等。

「庭審一開始,我們律師就表示這次庭審存在多處違法,但是法官有錯不改,仍繼續審理。接著是律師和當事人(張玉良、姜月梅和金鳳英)堅決否認有罪指控,然後通過律師向當事人的訊問,更加證實了當事人無罪。」孫典軍律師說。

陽明區法院對張玉良、姜月梅和金鳳英三人指控,聲稱是依據中共《刑法》第300條提出的「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孫典軍律師講:「我們律師認為(張玉良、姜月梅和金鳳英)是無罪的,根本不構成犯罪。一是中國大陸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法輪功是X教。也就是說,法輪功不是X教,也沒有組織,他們也沒有利用任何X教組織,並且也沒有破壞任何法律的實施,所以是無罪的。」

中共非法判重刑三到七年

庭審進行到下午4時許,律師只是對張玉良和其妻子姜月梅進行了詢問,已明顯得出無罪的判斷。但陽明區法院仍然罔顧事實,試圖進行裁判。為了阻止非法庭審繼續進行,張玉良在法庭上要求解除對律師的委託,以這種方式阻止了非法庭審的繼續進行,庭審中止。陽明區法院宣稱5月19日還要繼續非法庭審。

孫典軍律師最後表示,中共把勞教制度取消以後,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卻增多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普遍明顯地證據不足,並且判刑時量刑都很重,一般都會被判三到七年,七年以上的也有。

張玉良夫妻綁架案已引起國際關注

張玉良和妻子姜月梅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自1999年以來已多次遭到中共迫害。2001年,張玉良遭誣判五年,在監獄內受盡酷刑折磨,出獄後身體一直很虛弱。其妻子姜月梅也在2000年6月因為煉功而被非法勞教一年。

2014年9月14日,張玉良夫妻被非法綁架後,住所被抄,十多本法輪功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被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期間,年近70歲的張玉良還遭到辦案警察朱澄華的毆打。朱澄華用雙手猛擊老人的雙耳,還狠踢老人本已疼痛的雙腿。

朱澄華還多次毆打金鳳英的頭部,用膝蓋猛擊其腹部,致使金鳳英頭痛、腹痛多日。

張玉良夫婦被綁架的消息目前已經傳到了海外。2015年1月5日,加拿大時任外交部長貝爾德寄信給張玉良的親屬,對張玉良和妻子姜月梅遭到關押表示關注。貝爾德在信中表示,加拿大政府, 包括總理哈珀一直在利用雙邊或多邊對話等機會,向中共提出對法輪功受迫害的關注。

責任編輯:劉曉真

相關新聞
【組圖】法輪功學員「阻街案」上訴開庭
台港法輪功學員越洋控告港府 明開庭
趙致真案週四開庭廳證  法輪功學員提請關注
香港法輪功學員曾愛華案週一開庭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