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籍女子海外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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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生活在美國西雅圖的林淑敏來自北京,她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中共99年發起鎮壓法輪功運動之後,她也成為受迫害者之一,在看守所、勞教所都受到過非人的待遇,在目前的「全世界控告江澤民」的大潮下,她也向中共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書,控訴江澤民這16年來迫害法輪功犯下罪行。她認為,控告江澤民是全民反迫害的開始。

親見母親受益於法輪功 走入修煉

1998年4月,林女士因生理不調流血不止,到醫院去檢查,被告知卵巢上長了一個乒乓球大小的囊腫,醫生還告訴她如果三個月後複查囊腫擴大需要馬上做手術,她當時心裏非常緊張,懷疑是惡性腫瘤。回家之後,她將此事告訴了母親,母親勸她修煉法輪功。

林女士說:「母親96年開始煉功,當時已70多歲,煉功前身患美尼爾氏綜合症、高血壓、腦中風前兆、關節炎等多種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煉功之後紅光滿面,身體的疾病全瘉,周圍鄰居看到母親的變化也都走進來修煉法輪功。」

林女士表示,當時需要做手術的她別無選擇,抱著試試看的心情開始煉法輪功,每天早晨都到附近公園裡煉一個小時的功,煉功不到一個月,發現從小到大的恐高症消失,每年夏天吃不下飯消瘦十幾斤的苦夏症狀消失,血壓恢復正常,以及生小孩後遺留下的疾病也不翼而飛。

煉功半年後她到醫院再次進行B超檢查,發現卵巢裡的囊腫沒有了。

修煉法輪功給她帶來的無病一身輕讓她喜出望外,但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讓她失去了每天的煉功環境。2008年北京召開奧運會,她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捕。

從北京至山西轉換多間拘留所遭受迫害

據林女士表示, 1999年中共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瘋狂迫害後,她的姐姐與妹妹多次被非法抓捕,警方還不放過已70餘數的母親,多次上門進行騷擾、恐嚇。

她本人於2008年4月25日被非法闖入家中的十多名便衣綁架至朝陽區安貞派出所,當晚與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北京朝陽看守所。在那裏,警方將她的衣服扒光進行搜查,20平方米的房間關押30人,30人每天早晚洗漱和上衛生間只准許在一小時內完成,洗臉時只准許沾三下水,也叫三把臉,睡覺時,每個人都得側著身睡,睡一宿覺下來腰酸背痛。

六月的天氣很熱,兩個星期洗一次澡,吃的菜裡經常吃到沙子,每天雙手抱著腿坐在板子上,半個小時換一次姿勢,臂部磨出血泡。林女士說:「這是一個對精神、生理、肉體摧殘、沒有人性的地方。在這裡我被非法關押了30天。」

5月25日,當局將她轉移到一牆之隔的朝陽拘留所,她被非法判勞教2年,她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10天。

6月5日,她被押送到北京(在押人員)調遣處,在那裏,因她拒絕寫所謂的保證書,警察不允許她吃飯、喝水,不讓她睡覺、上廁所,長達40多個小時,每天受到的是威脅、恐嚇、打罵、被包夾、不許和別人說話、侮辱人格等,令其天天陷入恐懼之中。

由於當時北京正值將要召開奧運會,當局為了掩蓋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將北京市內關押的大批法輪功學員分散到外省。7月17日,林女士與60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轉押至山西女子勞教所。當天晚上,勞教所大隊長陳慧茹指使包夾王芳等人,逼迫她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對她進行48小時的威脅、恐嚇、謾罵,不讓其睡覺,致使她的的頭劇烈地疼痛到崩潰的邊緣。

2009年6月4日,林女士又被轉至迫害法輪功專管三大隊,她每天被單獨包夾,限制人身自由、限制與人說話、看污蔑法輪功的電視片,管教強行讓她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遭到林女士的拒絕,結果她受到恐嚇、謾罵、侮辱、連續14天剝奪睡眠,之後又對她進行每天19個小時的罰站,她的腿腫起來,無法上廁所彎腰,三個月消瘦了十餘斤。

林女士還講述到,有一次她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拒絕看污蔑法輪功的光碟,管教將他們鎖在房間裡,指使勞教人員毆打她們,被打得傷痕纍纍。她說:「當時我被迫害得心臟非常難受,使我不能控制的緊張和恐懼,感覺死亡就在眼前。」

她還表示,她被每天罰坐小塑料凳19個小時、罰凍長達15天,不准家屬接見、限制與家人通信。

直至2010年4月24日,林女士兩年勞教期滿,結果勞教所又對她非法進行延期勞教60天。回家之後,警方及當地街道經常登門騷擾,致使家人也跟其生活在恐懼之中。

「控告江澤民是全民反迫害的開始」

當林女士看到大陸各地民眾紛紛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罄竹難書的罪行時,她義不容辭地郵寄了一份控告書,她說:「控告江澤民可以制止迫害,讓參與迫害的人停止作惡,為其選擇未來,全民控告江澤民是全民反迫害的開始,讓中國人認清江澤民的罪惡。」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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