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黑老大被判無期 縣書記警方當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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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30日訊】11月29日,陝西周至縣一涉黑團伙案宣判,27人獲刑,黑老大朱群羊被判無期。該團伙在當地橫行十幾年,禍害民眾,原縣委副書記和警方充當「保護傘」。

據華商網11月30日報導,29日,西安中院對該涉黑團伙案一審宣判,27名被告人絕大多數是周至縣人。

朱群羊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非法占用農用地,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餘26名被告人也分別獲刑,從2年9個月至20年有期徒刑、管制2年不等。

自2004年以來,朱群羊籠絡不法人員,以開設賭場犯罪起家,逐步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周至縣以及毗鄰的長安、戶縣、寶雞、楊凌、咸陽等地實施綁架、搶劫、非法拘禁、敲詐、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惡名遠揚。

十餘年間,朱群羊直接作案或指揮作案40多起,打傷群眾40餘人(重傷2人,輕傷17人);通過招賭設局、威逼利誘、巧取豪奪,致使大量群眾債台高築;多人被迫流離失所,家庭破碎,兩人被迫自殺身亡。

該涉黑團伙2011年之前長期處於半隱蔽狀態,之後朱群羊成為村委會副主任,該組織變為公開狀態。

該組織的獲利方式是,長期在多地開設賭場獲利;通過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獲利;參與引漢濟渭周至段以及周至縣黑河平原治理工程建設獲利。

朱群羊對組織成員、犯罪活動及組織經濟收入具有絕對的控制權,並通過發放酬勞、提供醫療費等方式籠絡人心,對疏遠組織的成員恐嚇毆打以威懾其他成員。

該涉黑團伙長期作案,但當地警方卻不予破案。直至2013年4月18日,朱群羊帶多人持砍刀致4人輕傷、2人重傷的嚴重故意傷害案發生。

案發後,當地警方對已查獲並承認作案的嫌疑人以及朱群羊等人未採取措施。

當年6月,民眾將該案舉報至陝西省「打黑辦」、省紀委。9月,西安專案組進駐周至縣。

縣書記和警方充當黑團伙保護傘

相關通報稱,朱群羊涉黑案中暴露出警察不作為、亂作為,涉嫌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等問題。由於警方包庇,導致朱群羊涉黑犯罪橫行無忌。

例如,2010年,朱群羊非法拘禁李某等3名未成年人,將他們關進豬圈毆打。家長來後欲報案,朱群羊卻先打電話叫來警察,說有人來家裡鬧事,警察隨後離開,之後家長多次到派出所救助也無人過問。

據受害人楊某介紹,當年朱群羊率眾對他家房屋、車輛進行打砸,並將他打傷,他報警並向周至縣委政法委各單位反映,但均無果。

報導稱,受害群眾報警後,周至縣多個派出所接警後大多未查處,有些將刑事案件立為治安案件後不了了之,有些案卷不知去向。

專案組進駐該村後,朱群羊通過警方內部掌握了專案組車輛,安排黑惡勢力對暗訪人員進行跟蹤滋擾。

專案組偵辦期間,當地警方甚至為朱群羊通風報信、開脫。部分政法幹部在朱群羊被抓後,在社會上散布「朱群羊啥都不交代,不久就要放回來了」。

朱群羊還威脅專案組主要人員:「你現在把我抓了,看我出來後咋收拾你!」

2013年11月26日,受害人實名舉報,分管政法工作的周至縣委副書記劉武周是該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報導稱,劉武周利用職務之便,包庇涉黑團伙。如,有一天,劉武周在縣公安局的座談會上說:「我了解朱群羊這個人,和他打過交道,是個幹事的人,不是什麼壞人……」

「4·18」案發後不久,朱群羊就被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周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有關警察說:「辦理取保是局裡領導安排通知的,我們只是按局領導交代辦理的。」

2015年1月15日,周至縣委副書記劉武周被調查。經查,劉武周收受他人賄賂150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

2015年7月10日,劉武周因受賄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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