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可要求官員公開手機言論

【大紀元2017年03月03日訊】(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週四,加州最高法庭法官一致裁定,政府官員可以被要求公開其在私人電話或私人電腦中涉及公共事務的言論。

裁定說,州公共記錄法要求公職人員披露私人設備中涉及政府事務的郵件、短信和留言等信息。

公眾知情權倡導者們長期以來一直批評政府官員故意用私人設備進行聯繫,以規避公共記錄法的要求。週四的裁決有望結束(或至少遏制)這類行為。

當天庭審內容是由8年前一樁舊案引發。當時,一位社區活動家Ted Smith要求聖荷西市議員和職員提交關於一樁市中心開發案的記錄。聖荷西市響應要求提供了部分記錄,但表示在私人設備上的聯繫不受公共記錄法制約。史密斯因而向法院發出訴訟,在初審法庭獲勝,但在上訴法庭敗訴。最後,官司打到了加州最高法院。

加州多個市、縣及各級地方政府都敦促法庭能站在聖荷西市一邊,辯稱他們缺乏資金確保私人設備上的通訊被公開,他們擔心如果私人設備丟失或無法取得資料,他們必須負責。

政府律師也表示,如果必須公布私人設備中的談話記錄,公職人員的隱私會受到威脅。

但當時多家媒體都反駁說,州公共記錄法目的在於使政府事務公開透明化,而且該法制定時,互聯網和手機還沒出現。媒體並援引了大量洛杉磯、聖地亞哥、舊金山以及沙加緬度地區公職人員利用私人郵箱溝通政府事務的例子。◇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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