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裡被關押16次 上海訪民給女兒留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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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上海長寧區訪民尹慧敏,11年的信訪案件兩年前被銷號,但當局對她的打壓並未放鬆,今年兩會前又被以「尋釁滋事」罪送進看守所刑事拘留31日。

2006年,尹慧敏因長寧區法院法官不執行判決生效的孩子撫養費等,舉報該法院司法腐敗,十多年來遭到上海長寧分局的打擊報復。

尹惠敏說:「我被迫失蹤的情況已發生很多次,我多次被羈押在長寧區看守所裡,常常為自己的生命安全擔憂。去年我就給女兒寫好交代遺囑。」

2019年2月17日上午9時,尹惠敏在住家社區門外被華陽街道社保員和警察帶走。在派出所做筆錄時,警察(警號025505)威脅她:「送你早一點走,你死了給你女兒一點賠償,就結束了。」尹惠敏說:「我在遺囑中說我不會自殺自殘,如果有一天突然意外死亡,一定是被死亡。」

給女兒的遺書。(受訪者提供)
給女兒的遺書。(受訪者提供)
給女兒的遺書。(受訪者提供)

在家門口被「尋釁滋事罪」

尹惠敏向大紀元記者表示,「2月17日,全國兩會尚未召開,我竟然在自家門口再次被違法了,被送進長寧區看守所刑事拘留了31日。期滿被釋放時,長寧分局的案由,由尋釁滋事轉為擾序,釋放證明書上寫著『2019年1月2日,尹慧敏在中南海周邊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因不構追究其刑事責任,予以期滿釋放』。」

自2007年迄今,尹惠敏已經被拘留16次,在長寧區看守所中多次被酷刑虐待和精神折磨,包括:手腳吊銬關禁閉;3天2夜飛機銬、電子烤;4天3夜不讓睡覺刑訊逼供;約束帶;戴鐵帽;禁止大小便;體罰虐待等等。

尹惠敏在看守所裡被酷刑虐待。(受訪者提供)
被警察毆打致耳聾。(受訪者提供)
拘留通知書。(受訪者提供)
行政處罰決定書。(受訪者提供)

被舉報人各個加官晉爵

2月17日在華陽派出所,兩警察對尹說:「是領導叫我們關你的,你出來後去告我們好了。現在上面制定的各項問責制度都是形式,是做給外國人看的,你上告對我們沒任何影響,甚至還有升遷的機會,越告我們升遷越快。」

尹慧敏表示,「真的是那樣,有多位被我控告舉報的人,都未受到任何黨紀處分,而是被帶病提拔升遷或換崗位。」

這次在家門口被截訪,莫名又被關進看守所,還遭死亡恐嚇,尹慧敏憤而控告上海市長寧區法院院長米振榮、長寧區公安分局分局長祝新軍、華陽街道平安辦信訪官員等司法腐敗、濫用職權以及瀆職罪。

記者致電尹慧敏冤案的主要責任人長寧區華陽街道平安辦主任毛毅,電話一直處於通話中狀態。

記者再打電話給另一主要責任人長寧區華陽街道信訪辦主任梁家利,電話也是都在通話中,無法接通。#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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