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宮選拔秀女條件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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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當「秀女」二字映入人們眼簾時,「沉魚落雁之貌」想當然是必備的條件,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在《清宮檔案揭秘》一書中揭開了清宮選秀的真面目:選美並非清宮選秀女的唯一標準。

據中新網報導,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後宮,就是為皇室子孫拴婚,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而清代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因此,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後宮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獨有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非旗人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順治朝規定: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歲至十六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十七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1740)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

乾隆皇帝曾多次下令:「「戶部通行傳諭八旗,所有未經選看之秀女,斷不可私先結親,務須遵例於選看後再行結親聘嫁」。又如「應閱視的秀女,在未受閱選之前私自與宗室王公結親者,其母家照隱瞞秀女例議處」。

至於參選秀女的年齡,到清末光緒年間,約在十一歲到二十歲之間。清朝也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

綜上所述,品德和門第才是最重要的標準。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鐘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

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 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釚的連襟,一門官將,姊妹皆入選為珍、瑾二嬪。

有張沒有填寫姓名的列表,更說明了秀女的門第,不僅關係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選,而且關係到入選後她在宮中的地位: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傳旨:原任公爵之女著封為妃;將軍之女著封為妃;知府之女著封為嬪;員外郎之女著封為嬪 欽此。由此可知,清宮選秀女,絕非選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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