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登忠:報告文學 第九章 公民權利(上)

韋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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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每當提到人權時,往往只是指言論、結社自由的權利,這些權利常常被認為是社會文明達到一定程度時公民所應充分享有的權利(至於宗教信仰,半個世紀的馬列主義已使得中國絕大多數人沒有宗教信仰自由的需求)。中國的文明已達這樣的水平,老百姓已有這樣的需求,可是我們不僅沒能滿足這樣的需求,尤其對於中國農民,他們的生存權、教育、發展權等最基本的權利都未能得到保障。他們最迫切需要的是消除貧困,接受教育,人身免於受傷害,人格免遭侵犯等較為原始的,基本的權利。根據憲法,他們是公民,他們已承擔了公民的責任,但他們並沒有被當作公民對待,而是當作臣民。

人類為了免於無序狀態,成立了國家,由政府統治管理,當人們還是”臣民”時,在政府(統治集團)供職的人就是”父母官”,當中國變成了社會主義,”父母官”演化為”人民公僕”,他們的職責是”為人民服務”,這些名不符實的陳詞濫調被現代人改稱為充滿民主氣味即充滿洋味的”公務員”,名稱改變了,性質未改變多少,甚而有時變得讓人們愈來愈失望,愈來愈憤怒。公務員們享受了他們特有的權利,卻不去承擔他們的責任,不該做的做了很多,該做的卻做得很少。

I 婦女權利

婦女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的體現是二十世紀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進入二十一世紀式的文明,男女平等應是自然而然,不必掛在嘴邊。二十年代開始的婦女解放運動使得八十年後的中國城市大部分就業婦女已經差不多享受到了男女平等的權利,儘管在就業上還有一些偏見,而在中國的鄉村,男尊女卑的陳腐觀念還在籠罩,家庭暴力屢見不鮮。

李和廖都已四十出頭,兩個兒子也進了初中,李做點小生意,廖在養護段工作,李的兄弟辦一所私立學校,她就到食堂來幫煮飯,很少回兩百裏外的家,三十晚也沒回去過年。”要是回去過年,這個新年他又要打我幾次”,”只要他喝了酒,不是打就是罵,罵我吃他的飯,要我滾出去”。她在食堂裏幹了三年多,省吃儉用積攢了約有三千來塊錢,有做生意的本錢,可以不再依賴什麼了,她於是提出離婚,有熟人幫忙,四個多月後法庭下判決允許離婚。

寫離婚訴狀時獲知廖經常打罵她,把她趕出家門,她去外面租房子,他又去騷擾,甚至跑到街上把她的菜攤掀翻,把賣的蕃茄之類踩個稀爛,把她拖回來……,因為和弟媳相處不好,李又回去那邊做小生意,順便照顧兩個兒子,廖來求饒,保證以後絕不喝酒,他們又合到一起,不到兩個月,”他又打我了,我到外面租房子,他有事無事去找我”。李有三個弟弟,遠水救不了近火,況且雖然離了婚,有兩個兒子牽扯在一起,許多事情還屬於家務事。如果李找不到合適的男人,廖還會來騷擾,也許合一段時間又分一段時間,再分又再合,再合又再分。

李小時候的鄰居羅是中學教師,她的丈夫在某小學任教,女兒已念初中,他們一直沒調到一起。”要是在一起生活我就成了他的奴僕,他要的是傭人、是老婆,而不是妻子,特別是他和酒友們在一起時,有事無事他都要你站在一旁伺候他們,否則就會挨一頓”,”有兩次他打我時下手太重,一次我臥床不起,另一次去住了兩天院,我同他離婚,他就寫血書向我和家人發誓,後來沒再打我,但已沒有感情可言,於是就離婚了”。”無論從哪一方面,他都配不上我,不過提出離婚時他很爽快,因為我不想再要孩子,而他和其弟妹們都希望他有個兒子”。在小地方,羅和其丈夫也算得上有知識、有身份的人,要是羅沒有職業,只好將就過日子了。

在小鄉小鎮、在農村,象羅那樣有職業,有獨立生活能力,又有本事的婦女極少,小岑沒有那樣的本事,要是在以前,她連想都不敢想要離婚。小岑在念初二時和黃談戀愛,黃只念到小學,失學多年,比小岑老練得多,小岑放學回家,黃不讓她下車,把她拉回去,木已成一舟,老人只好同意成親。黃脾氣暴烈,是個閒不住的小夥,但他懶於幹農活,不是賭就是偷,已有了一個兒子,賊性不改。沒有賭資,他把田裏的穀子,山上的桐籽都押上,每年辛辛苦苦耕種管理,到頭來是他的賭友們去收割,小岑只要嘮叨幾句,不是挨幾巴掌就是幾腳。有一次黃去賭錢,小岑去把他叫回準備上山幹活,黃當著眾人的面一頓毒打,小岑被抬到醫院,經縣醫院診斷,由於內傷,小岑已失去生育能力,住了一個月才出院。小岑的哥哥在省公安指揮學校當教員,又開了一個館子,叫他妹妹去幫忙,黃因盜竊牛馬五次被判七年,小岑趁此機會提出離婚。許多勞改犯都是壞傢伙,被判刑後他們的妻子沒幾個要離婚,因為他們無處可走,回娘家不一定呆得下,嫂子、弟媳絕不會歡迎,並且分田分地只分給兒子,女兒早晚要嫁出去,沒有份,有些是因有了好幾個小孩,去哪兒都忍不下,守著丈夫的那份田地不會餓死,有些人沒有孩子或者把孩子丟給公婆,橫下心讓人帶到遠處去賣。要不是她的哥哥能幫忙,要不是黃去坐牢,小岑除了忍之外沒有別的辦法,因為要得到一張離婚判決很不容易。小岑擺脫了黃的折磨,但他沒文化,幫不上他哥哥的忙,娘家沒田地給她種,有了孩子再去嫁人,選擇面太窄,想請人帶到外地又忍不下心丟棄兒子,奔波幾年,黃減刑回家,他們又只能在一起。她很賤,可是自己無能找到好的去處。農村婦女比她慘的很多,那些人根本就不敢提”離婚”。

陸和李結婚了七、八年,有兩個小孩子,李就象一個虐待狂,經常打罵陸,要是李輸了錢回來,陸就會膽戰心驚,藉故離家回來後可能挨打,呆在家裏李也會找某個小岔子揍她一頓,打了以後不准哭叫,否則更慘,陸回娘家給哥嫂訴苦,想離婚,哥嫂都反對,李威脅說:”你哪天同我離婚,我就打死你哪一天”。惶惶不可終日,好幾年如惡夢一般過去了。王是四弟兄的老大,剛結婚不久就帶著妻子去承包荒山種玉米,幾年後攢了近萬元,他回家去修了一幢瓦房,妻子由於長年累月過度勞累,房子剛修好就病倒了,王去借了兩、三千塊錢也沒把妻子醫好,後事辦完,王帶著三個孩子又找荒山承包。陸找到昔日的熟人王,問王是否願娶她,於是他們開始了近一年的流浪生活。

陸和王找人幫寫離婚訴狀交到鎮法庭,庭長說那訴狀要不成,他們於是交50元給庭長幫寫,又交200元的受理費。交了離婚訴狀,陸不敢回家,有時回娘家去躲,有時到親戚家去避,哪個地方都不是久留之地,她又不敢和王一起去那荒坡木棚裏住,因為未得到離婚判決,她擔心李會告她非法同居或是重婚罪,庭長也曾當面警告過她。她對庭長說:”我要是回去,李就要殺死我,你叫我怎麼辦”?庭長回答:”他還沒殺你,你怎麼知道他會殺你”?”他威脅我不知多少回,要是我離婚他就要殺死我”,答:”等他殺了再說嘛”!庭長和李是同一個村子,與陸、王都是熟人,陸還是買了幾斤幹魚去,”現在忙得很,沒時間處理”,她又去問了幾次,回答都差不多。我想不出什麼好辦法,只好不太負責任地對他們說:”你們就住在一起好了,萬一他們要告你們犯重婚,到時候我再想辦法”。受理費早就交了,東西也送了,只是囊中羞澀,菲薄之禮罷了。要離婚,法庭拖著不辦理,他們不敢讓別人知道住在一起,不離也不行,她已不敢再回李家,李也不再要她,托延一天就是多折磨她一天。過了好久收到開庭通知,她趕到鎮法庭,開庭日期又修改了,過了一個星期,正式開庭,兩個孩子各撫養一個,李家的東西陸什麼都不要,夫妻倆一起修的房子也歸李所有,其他的沒有異議。李和他的親戚們剛回家,庭長悄悄對陸說:”你已找到男人,他還沒找到女人,他要你拿650元才肯離婚”,陸什麼都不想,只要能離婚,什麼條件都答應,庭長立即騎摩托車去追趕李。我對陸說:”那是敲詐你,開庭的時候不提,並且又不是李提這樣的要求,真是莫明其妙,那錢你們不要交”。陸去問判決,庭長出差,再去問判決,打字機已壞,我寫了一張條子給經辦此案的一位朋友,朋友說該案主要由庭長負責,他不好講話。陸去交了650元,”下星期來要判決”,第二個星期去,判決書已拿給王所在村的村長,又是莫明其妙,幹嘛要把判決書拿給王所在的村,王去問判決書,村長說:”你先把36塊錢的提存款交了再給”,王跑回縣城和我借了一百元,判決書終於到手。為了這一張離婚判決書,陸和王從荒坡上的木棚到縣城再到鎮裏不下二十次,所有的花銷少說也要三千元,那一年的莊稼大半已荒廢,三個孩子蜷縮在木棚裏要吃沒吃,要穿沒穿,度日如年熬過了足足十個月,這十個月的精神折磨至少要讓他們少活十年。

王的兄弟和其遠房侄子也住在那山坡上,他們說:”那段時間幾個孩子吃上頓無下頓,不是去這一家吃一碗,就是去那一家混一頓,個個幾乎都是光屁股。他的神經好象有些不正常,不是兩眼發呆就是忘這忘那,這個女人把他害慘了”。落到這般田地,最好的解釋在他們看來就是怪”那女人”。我曾問陸:”你和王生活在一起不一定能過好,他有三個孩子,家裏也很貧困”,陸說:”只要不打不罵,什麼日子都亂過”。飯鍋就在腳下,王還是把碗遞給陸,”討老婆不是幫添飯,討來做什麼”,王沒有男女平等之概念,妻子就是老婆,老婆就是僕人。王不一定會打罵她,可她的下半輩子絕不會好到哪兒去。承包荒山的人多,已找不到好一點的荒地,王已三十七、八,諸事多磨,他已蒼老了許多,遠不象幾年前那樣精力旺盛,他們要撫養四個孩子,並且背了五、六千元的債。也許陸的前世造孽,有了惡運吧。

中國的離婚率日益上升,不過這大多發生在城市裏,城市婦女有工作,她們可以不依靠男人而獨立生活,她們的交往比較多,受到虐待或感情不和就會提出離婚,並且通常情況下不會象陸那樣為一張離婚判決而要經受那麼多的折磨。在農村,分田分地分房子只分給兒子,要是離婚你就必須搬出來,沒有棲息地怎麼敢離婚。在落後的鄉村,你被虐待時沒有幾個人知道,一旦提出離婚就會遭人非議,男人想休妻他有許多辦法,女人想離婚卻難上加難,況且離婚以後孩子怎麼辦,天下沒有幾個好的繼母,要是自己撫養,一個單身女人帶一、兩個孩子,苦日子還在後頭。因此,農村婦女很少想過要離婚。提高婦女地位,保障婦女權利最有效的方法是使他們在經濟上能夠獨立。不可否認,我們的社會存在許多毒瘤,這些毒瘤不消除,人們的努力將會白費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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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婦女提出離婚時人們才瞭解到其家庭暴力,其他時候家醜不可外揚,沒有離婚的婦女其處境也許還更慘,因為她們提出離婚的勇氣都沒有。當我們提到婦女權利時往往指家庭暴力的存在,可沒受虐待的婦女其處境不一定就好過。

徐與王在十四、五歲時就訂親,徐不喜歡王,準備與其情人私奔,被發覺後,她和情人跑到山洞裏去躲了幾天,她的哥哥把她抓回來毒打一頓,用繩子把她呆在梁上直到第二天,她的哥哥請求王家接她過去,他們草草地舉行婚禮,那年徐只有十六歲。結婚沒多久就分家,王是老二,有四弟兄,田地少,又沒房子,他們到鄰縣江邊去開荒。王脾氣溫和,又能幹,從不要妻子幹重活,夫妻恩恩愛愛,開荒五、六年,積攢了三萬塊錢,王到鄰縣城裏租一間房子,又學駕駛。他兄弟和堂弟也去承包荒山,幹了幾年後回來賣牛,又借高利貸,買了一輛敞篷車,剛開兩個月就轉手賣給王,王先付兩萬,還欠一萬。王還未領駕駛執照,他們去拉西瓜時,他叫堂弟開車,自己坐在頂篷上,由於堂弟疲勞過度,車子翻到路坎下,王的雙腳被壓碎,他對堂弟只說了一句話:”我的腿好象斷了”。當被送到地區醫院時,由於失血過多,王死去了。

王的父親因侄子(王的堂弟)沒有錢給,氣憤之餘,沖到侄子家把侄子的母親(他的嫂子)毒打一頓以致住院,沒幾天,王的父親精神崩潰,上吊自殺,王的堂弟也被送進牢房幾個月,兩家人從此結仇。也許是徐的命不好,她本不該嫁給王,她的哥哥打她,用繩子吊她,沒多久那傷痛會好的,悲慘的並不是那幾拳幾腳,而是她丈夫留下的三個孩子。破車子賣了一萬四,把丈夫到地區醫院來回的花銷以及處理後事扣除,只剩下幾千,堂弟的五千多可以不還,王的兄弟的五千沒有理由不給,儘管你遭了大難,可他沒有責任。二十三、四歲的農村婦女要帶大三個孩子,辛酸的日子還在後面。丈夫沒有拋棄她,只怪命短,沒有人去剝奪她的權利,只怪命苦。

阿樂與阿南結婚已有十年,阿南家弟兄多,結婚後住在一個小偏房裏,幾年後他們也加入荒山承包大軍。承包荒山的大多是年輕夫婦,有些發了點小財,多數人也只勉強維持生計,阿樂、阿南屬於後一類。計劃生育政策搞得很嚴,可這些地方有三、四個小孩的很平常,一是計劃生育工作尤如政治運動,有時很緊,有時有些鬆懈,二是對流動人口很不好管理,三是如果沒有兒子,他們想方設法都要生,四是沒有採取避孕措施或避孕方法失效,不可能讓夫妻不在一起睡啊,有些夫婦怕罰超生款,只好不敢同床。

人一旦物質貧窮,精神上也貧困,就很難成為伸士,成為君子,這些褒義詞常常都是用來形容那些不是擁有大量物質財富就是擁有極強的自信心抑或稱為精神財富的人。貧困落後之人要是其欲望超出他的能力,他會想入非非或是做出愚蠢、邪惡的事情出來。阿南的妹妹常遭其丈夫虐待,阿南就把他妹帶出來給另一個人帶出去賣,沒幾天男方一家到某地去把人找回,他未得一分錢,並非因此就不負責任,因為他只是被那個人騙而已。阿南後來被判五年。要是回老家,家已不象家,要是呆在荒坡上的小木棚裏,一個婦女帶著四個小孩,一家子的苦日子可想而知。要是有人要,她可以把孩子拿去送人,自己請人帶到廣西廣東去嫁人,有可能帶去的人也會被判至少五年,那可以不管他。也許是擔心阿樂走投無路時會走那條路,也許是為了幫助照顧孩子,阿南六十五、六歲的老父親到木棚去和阿樂及孩子們住在一起。無論是打是罵,女人總想有個男人作依靠,無論是樂是苦,她及孩子們也會活下去,惡夢般的五年早晚會過去,以後是否會更好?我很瞭解阿南,他不是一個好丈夫。

黃結婚的那天,有個懷了身孕的姑娘在其親友的陪同下到黃家來呆著不走,後來不知費了多少周折,又花了幾百塊錢,總算把姑娘和其親友勸走,婚禮才得以如期舉行。那時仗著父親是國家幹部,他春風得意,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甩。婚後他也不愛呆在家裏,出門做生意;錢倒沒賺,除了虧大本還進去監獄幾個月,不是其父親他也許會被判刑。因某件小事他把老流氓的表哥砍成重傷,逃到外地兩年多,後又被判三年,他父親已死,幫不了他。黃是個慷慨大方的男子漢,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壞人,但他不是丈夫,也不是父親,並且把一個沉重的包袱丟給其妻子,一丟就是十幾年。我問從前的一個學生:”小建設(黃的老大)在你們那兒讀書沒有”?”小學畢業就回家了,他媽交不起學費”,”黃不是已回來了嗎”?”那人剛回來又走了,他是不會呆在家的,不抄家就算好了”。黃的妻子還能住在她與黃一起修的那幢瓦房,也還能耕種黃的那份土地,其代價是獨自一人幫黃扶養三個孩子。

黃賺錢的本事小,養不起情婦,偶爾找到點錢,至多是去嫖一、兩宿。有些大老闆就可以養三妻六妾,我幫你生養孩子,供你享樂,你給我錢,等我有了錢或找到更好的依靠也可以離你而去,人活著不為錢為的是什麼,因此有極少數婦女也願意當大老闆的情婦,而陸的三個孩子的母親既不是陸的情婦更不是妻子。

陸的的確確是個人販子,他很奸滑,要麼姑娘沒逃回來,要麼逃了回來,怕丟醜,不光彩的事就當它沒發生。要麼他拐賣去的婦女其家屬不知道是他幹的,要麼他把拐賣得來的錢分一部分給姑娘的父母親,因此沒人告他,經過他手裏的婦女至少一、兩打,他仍安然無恙。他因某案件被關幾個月,罰款2萬元,陸不敢掉以輕心,他怕東窗事發,一大堆拐賣足以讓他上刑場。開庭的第二天其姘頭立即抱兩萬元來交,他被判處緩刑。他把小姨子帶到縣城租房子住下,小姨子為他賺不少錢,另外還有一、兩個姑娘,他租的房子就是一個淫窩。孩子的母親到縣城,她的親妹子也當仁不讓,陸當然也不屑一顧這鄉下婦女,她幾乎每一次都是空手而歸。陸已忘掉那個家,可不知孩子們忘掉那個孽父沒有,陸不可能離婚,一旦離婚,他就必須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不離倒是自由得多,孩子的母親一是捨不得那幾個孩子,二是離了婚也無處可走,再過十年,孩子大了她也就輕鬆一些。她名義上有一個丈夫,實際上二十多歲就守寡。

華夏民族幾千年來遺傳下來一個變態的基因,孩子們長大後無論如何也要去尋根,尤其是男孩子,也許他的父親或母親從未養過他,也許從未見過他,也許只是其父親一時的玩樂留下的私生子,只具有生物學上的父子含義而沒有養育之恩,但長大以後想方設法尋找父母親,為他們披麻戴孝,這被認為是千古美德,實質是悲哀。不管陸以後走到哪兒,孩子們都要把其骨灰運回老家埋葬,不管陸把孩子的母親當作管家還是當作傭人,孩子的母親死也是陸家的鬼。沒多久,陸把小姨子賣到不知哪兒去了,他又去尋找新的獵物。

孩子稍大一些,陸妻忍痛跑到不知哪國哪鄉。大女兒天天哭,把陸給他的錢一分一分積攢,”等有足夠的錢,我要去找我的媽媽”,錢還沒有攢夠,她也還沒有長大,在醫院病死了。當奶奶給她換衣服時才從內褲自縫的袋子裏發現有幾百塊錢,她母親不知道女兒已死也不一定知道女兒想去找她,幾十年後在天堂裏見吧。

中國的鄉村婦女有許多常被虐待,有許多不被當作妻子,而只是當作傭人,有許多被人販子或是其父母當作商品賣給其他男人,更不用說能享受到城裏婦女常享受到的人生的種種樂趣。要是父母有能力但為了自己的幸福而不撫養孩子(儘管只是極少數),孩子也不必要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要是男人不願履行做丈夫的責任,你何必去做賢妻?中國婦女許多古老的傳統美德是以犧牲婦女權利作代價。

如果我們和大多數農村婦女一樣沒有男女平等的概念,也許我們就會減少許多煩惱,可是兩百年前的法國大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使人類有了人權之概念,社會愈進步,人類對婦女的權利愈重視,有了男女平等之要求,並且文明國家及中國城市的婦女她們已差不多享受到了男女之平等,但中國農村婦女與男人的不平等,她們與城市婦女地位的巨大差距之現狀以使我們不得不捫心自問,為農村婦女,我們已經為她們做了些什麼,我們又將為她們做什麼。要使中國農村婦女的權利與城市婦女的權利得到同樣的關注及保護,中國還需要走很長很長的路。

II兒童、教育權利

中國九十年代的農村孩子比六、七十年代的農村孩子過得好,一是生活水平有了提高,二是孩子們能得到父母更多的愛。六、七十年代,農村每個家庭要有六、七個孩子,孩子多,又貧窮,吃不象吃,穿不象穿,生一個也是養,生一群也是養,只要活下去,長大後他們會自謀出路。現在每個家庭只有兩個(或者三個)孩子,又不能想生就生,許多夫婦都已動了絕育手術,每個孩子都是寶貝。絕大多數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只是有些父母心有餘而力不足,有些父母是”不打不罵孩子不聽話”。

小露露有九歲,剛升二年級讀一個月就回家,她讀的那所私立小學就在城邊離她家幾十米遠的農舍裏,是複式教學,一個教師同時上兩、三個年級。從鄉下到城裏來打工或做生意的農民不斷增多,他們沒有城鎮戶口,多數人也沒有關係,他們的子女進不了公辦小學。雖然這類學校教學效果很差,在這小縣城裏有好幾所,好歹也能讓孩子們有個念書的地方。小露露的書放在教室裏被人偷走,她媽媽乾脆讓她回來帶小弟弟。

小露露的爸爸和媽媽離了婚,她媽媽改嫁,繼父姓陳,其小弟弟只有一歲多。她的繼父是木匠,每天都要出去幹活,不愛言語,既不說她好也不說她壞,但小露露不太喜歡他,如果只有繼父一人在家,她總想跑出來玩,繼父早出晚歸,這樣的機會不多,她媽媽是個很能幹的婦女,力氣大,又勤快,幾乎每天都出去打零工,挑沙挑磚拌泥漿之類,一天能掙十多塊,”苦幹幾年就可以回去修幢平房子”。夫妻倆每月毛收入也許有八百來塊錢,他們卻吃得很簡單,也許我運氣不好,一個學期除了煉油的油渣,我沒碰上他們家吃肉。他們一家四口只租一間房間,偶爾我借凳子到樓上看書,他們那個小房間裏有兩張床,一張床有墊棉,另一張只有席子,上面有床單,都沒有蚊帳,屋裏雜物堆得亂七八糟。

房東沒住在那裏,這只有一層的平房有三間,小露露家和我,還有一對也是到城裏來打工的年輕夫婦,每家房客各一間,剛進門有一個比房間大一點的小天井(院子),是那兩家人煮飯的地方,小露露每天的活動空間被她媽媽限制在這小天井和那房間裏。本來我是想到那兒會安靜一些,可是那小空間比學校還吵。小露露的媽媽每天六點就起床,去挑水,熱飯吃,兩個小孩也起來,她媽媽的聲音特大,一家子鬧哄哄的,一個多小時就出門,”把門插上,不准到外面去玩,把小畫畫帶好,十點過就可以煮飯等媽媽回來”。小露露總是閒不住,一早上大半時間在那小空間裏不是唱就是跳,小畫畫拿一根小棍子敲門敲桶,當爸爸媽媽不在家時兩姊妹很開心。大人們十二點過回來,吃完早飯已是兩點,又出去幹活,兩個小孩又和早上一樣又敲又打,差不多天黑她爸媽才回來,吃完飯還要洗衣服,約十一點才睡覺。小露露也不時地背著弟弟到這邊學校來看電視或和小朋友們一起玩,她媽媽知道不是打就是罵。那一學期我看到小露露被打罵而哭不下二十次,有好幾次被罰跪,有一次可能是她繼父的臉色讓她恐懼,小露露跑出門去哭又被她媽媽打幾巴掌,她失蹤半天,晚上的時候她媽媽才到離城兩、三裏的路上把她找回。”吃油吃辣隨她吃,買蘋果、買瓜子回來也沒少分給她,她就是不聽話”,關在小天井裏的小孩肯定想出來玩,無論怎樣打罵,她總是”屢教不改”,”她陳叔對她好,但她脾氣和她爹一樣,她爹又不要她”。聽說美國人只要有鄰居給員警報案你打孩子,你就可能被起訴,可我除了偶爾勸說幾句外,從沒試圖要報案,因為,中國法律還沒有規定:”打自己的孩子也犯法”。

不知道小露露在學校時成績如何,她的善通話講得既標準又流利,有客人來或是與那對年輕夫婦爭嘴時她總是占上風,她反應很快,表達能力特別好,不過她絕對成不了節目主持人,她總是對人講:”我媽說如果我把小畫畫帶好,等小畫畫長大我就可以再去讀書”。我聽到她念了多少次,每一次我都有點心酸。

平房的隔壁有一幢茅草房,也屬於同一個房東,老房東不知怎麼弄到了那麼一大塊地盤。房子沒人住,房東有退休工資,子女都有工作,除了為子女搞房地產外,那房子沒多大用處。茅草房裏住著兩姊妹,他們的父母去承包荒山,在縣城裏有個落腳點好讓孩子們念書。姐姐看上去有十五、六歲,在某小學念四年級,她的父母可能是想讓她照顧年幼的弟弟才給她讀書的,小姑娘還養了兩頭豬。弟弟在另一個小學念二年級,我看到他不愛去上學,衣服褲子都是髒的,他好象也常常不洗臉洗腳,他姐姐也可能太忙,也可能不太會料理。雖然兩姊妹有條件念書,和沒條件念書的孩子沒兩樣。

我二哥有四個孩子,兩個女孩,兩個男孩,老四還沒到念書的年齡,老大、老二兩個沒進過學校。在我老家,女孩子有許多沒進過學堂,能夠念到初中畢業的女孩我們寨裏兩百多戶人家二十年來只有兩個。我們鎮是全縣文化最發達的鎮,可是因少數民族思想落後,經濟又貧困,即使男孩子能念到初中的也不多。漢族寨子情況好一些,由於經濟上的原因,大多數人也只能讓男孩子們在就近的鎮中學念初中,他們不敢讓孩子讀高中,能考個中專中師在鎮中學十個難得一、兩個,有些鄉鎮一個都考不上,每年初中畢業生考上中師、中專大多集中在縣城的幾所中學,那只有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學生才讀得起。

每當提到兒童權利時人們往往只會想孩子是否被打罵,計劃生育是使孩子免遭父母打罵的最好手段,兩、三個孩子哪一個都是寶貝,即使繼父繼母對待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也不一定打罵,不過他們常常給予的愛心不夠。沒有家庭溫暖孩子就不想呆在家,有時會被不良分子拉下水,加入小黑幫,進而危害社會,這種現象在城裏並不少見。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兒童權利應該是其接受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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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少數民族鄉96年底四年級學生共303人,其中女生77人,升到五年級只有262人,女生53人,到98年底升入六年級只有230人,女生45人,學生人數下降不是因留級而是因失學。該鄉每年小學畢業生能考上縣一中只有幾個,還有一些交高費,一些到縣城的兩所私立中學就讀,每年約有二十來個,不過初二、初三有些又轉回鄉中學,這些學生大多是父親有工作或做生意發了財的,還有一部分學生留在鄉中學,從六年級畢業的學生能進初中只有不到一半。

該鄉96年六年級有154人,女生22人,97年在鄉中學的初一有50人,女生11人,98年升初二剩下36人,女生4人,據輔導站介紹及學生統計表,每年該鄉小學一年級學生保持在500名左右,女生占40%。鄉中學初三學生96年底有16人,女生沒有,97年有11人,女生1人,98年底25人,女生5人(有幾個從縣城轉學),如果把到縣城就讀的每年約20個加起來,這個鄉從小學一年級能讀到初中畢業的學生不到十分之一,要是把到縣城讀書的較富裕家庭的子女除外,比例要低得多,更不用說女學生的比例。

另一項統計是分年齡段,不包括在縣城讀書的學生,也即平民階層子女入學統計。15歲年齡段96年底共285人,女生140人,在校學生數共49人,女生9人,97年15歲年齡段共269人,女生148人,在校學生74人,女生6人,98年此項統計據介紹不準確未列入。類似情況全縣約占三分之一。

在中國這樣的落後狀況不多,主要集中在少數民族地區。九年義務教育(不是免費教育)實施了好些年,教育不斷得到改善,然而世紀末的中國還有許多地區其教育如此落後,十個孩子只有不到一個初中畢業(城裏達90%以上),許多女孩子只念一、兩年書甚至沒進過學堂,我們自詡”文明之邦”,報紙、電視”小學入學率100%”,政府工作報告”全省各縣基本脫盲”,國務院統計數字”中國經濟增長率年均8%”……那是另一個國度不是我們所見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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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裏,少年兒童除了讀書就是玩,鄉下的孩子讀書之外還要做家務事,有時放牛,有時砍柴,有時做飯,能做就做,農民們一年到頭總有做不完的活路。有些大人會要孩子做這做那,有些則”我自己做,看書去”,但懂事的孩子看到大人們忙裏忙外,他們總要去幫這幫那。鄉下教學質量太差,家裏又忙,每學期統考後城裏的學校教師會問:”有不及格的沒有”?而鄉下的教師則問是否有人及格。鄉下的學生比城裏的學生能幹得多,可是人類對”知識”下的定義是”知識乃是文明世界的東西”,因此在”知識”領域鄉下的學生”笨得很”,條件好的家庭其子女能到城裏中學念書,機會均等。

望子成龍,家長們都想把孩子送到教學效果好的學校,”只要我的孩子考好,打罵也沒關係”。某私立初級中學建校已有十多年,每年中考都有三、四十個學生被錄取,對教育的貢獻不可磨滅,可是所採用的手段比以前的私塾先生還嚴厲。搬到縣城以前校址在一個小鄉里,天高皇帝遠,教育部門及學生家長也是”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該校教師素質比較差,不過中考還是學期統考其成績名列前茅,如果學生考不好,有打板子,有腳踢,有扭耳朵,有關在教室裏直到半夜,有被罰跪,並且要跪在泥濘的牛路上,甚至要學生去跳糞坑,至於諷刺挖苦學生那就太微不足道了。成績好的學生倍受寵愛,成績差的學生經常受折磨,有些實在呆不下去不是回家就是轉學,正合學校老師們的意,差生自己轉走,升學率幾乎都是全縣數一數二。附近的公校或私校管理差,質量差,家長們都願意把孩子送去,甚至還有少數城裏的學生,不過因伙食太差,條件太苦,可能還有嚴厲的懲罰,幾乎都轉走。

為了擴大招生,該校搬到距縣城一公里的某廢棄的廠房重建學校。在鄉下時用木板當桌子,到了縣城,六個學生同坐一張長課桌,一個教室有一百二、三十個初中學生,這麼多的學生,不聽課的學生很少。我問學生:”校長夫人只是初中畢業,你們政治考試考全縣第一,那老師教得很好嗎”?”她要學生背的東西誰背不得,不是扭耳朵就是關在教室裏不准吃飯,有時她就守在打飯的窗口,誰背完誰就打飯”。校長的妹妹是中師畢業(師範不開英語課),她用在初中學過的英語及自學部分高中課程教那些初中學生,她的學生的英語成績在縣統考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本科、專科的英語教師教的學生也考不過她。”誰背不完英語單詞,她就把他(她)關到半夜,有學生上課時打瞌睡,就會挨幾巴掌,有時她一隻手拿著書正在教英語單詞,一隻手卻在掐打瞌睡的學生的耳朵,血流到臉上她還不鬆手”……該校的考試成績是一流的,學生的潛力幾乎已被挖盡,他們只抓主科課,中考不考試的歷史、地理、生物、音體美他們很少上課,初一招進來的學生到了初三隻剩三分之一多一點。家長及其子女都知道那所學校”愛打人”,可該校學生生源不成問題,城裏的學生被打一巴掌,其家長會去到學校或教育局,但鄉下的學生和其家長都很”賤”,只要讓他讀書能考上學校,打一點罵一點沒關係,身上的疼痛及人格上的侮辱不必計效,要是回鄉下幹農活那才是一生的悲哀。某學生家長告訴我:”我那女兒很乖,她是班上前三名,因為她沒能把老師交給她輔導的那幾個同學輔導好,被扭了一次耳朵,她已習慣那裏的生活,儘管生活苦一點,又常常看到同學們被扭耳朵而有點怕,她還是不想轉學”。我們社會對教學的評估方法或許就是我們的價值觀是這種教育手段得以生存的土壤。

每個學期統考和每一年的中考評比促使各個學校想方設法提高教學質量,學校把達標任務與工資、資金掛鈎,教師們也想盡辦法完成或超額完成達標任務,調動教師的積極性的確是件好事,學生受到的壓力卻是前所未有。除了讀書、吃飯、睡覺之外幾乎沒有娛樂時間,每天的課都排得滿滿的,學生沒有自己支配的時間,偶爾漏出一點點時間空隙也被教師們用來補課,教師成了工作機器,學生成了學習機器,為了中考就猛抓主科,為了統考得名次,那些歷史、地理、生物及毫無意義的政治也抓很緊,有些班級只抓語文,有的班級只抓英語,有的卻只抓政治,評比結果,有些班級或學校政治或生物全縣第一,而語文、數學是全縣倒數,本科生沒有專科生教得好,專科生沒有中師生教得好,教給學生的知識越多,你的學生考試的成績也許越差。學生更累,教師佈置的任務必須完成,除了主科,史、地、生、政治教材又是一大本。為了考上縣城中學,小學生很累,進了初中更累。

七十年代,小學文化也可上大學,那是滑稽的時代,八十年代不論貧富,成績好就可以進入中專大學,公費教育使得山旮旯裏的才子也有機會出頭,九十年代初期,大中專包分配,鄉下學生拼命也要考個學校,家長們東挪西借也要把子女送出頭,九十年代中期開始,各個學校收費猛增,尤其是大中專學校,使得許多農家子弟望而止步。學校都是全自費學校,分數高低一個樣,有錢就讀,讀書是技術培訓,提高能力的機會,沒有錢,無論你怎樣聰明,你沒那樣的條件。你的同學考50分時你考100分,但他有錢去念中專大學,而你沒錢只好失學,十年二十年過去,他是經理董事、是縣長、州長,而你 是個農夫,也許你是天才,靠打工成了老闆,可絕大數貧窮人家的子弟卻不是天才。這個時代一個人的成功往往取決於他的父母,沒有人剝奪你接受教育的權利,只怪你父母沒錢。

—待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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