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政府多涉房屋食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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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申訴專員公署去年全年接獲投訴有4,654宗,較03年輕微跌7宗;至於查詢有11,742宗,亦減少810宗。涉及最多的政府部門是房屋署,其次是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地政總署。

接獲投訴之中,有两宗個案分別涉及有關地政總署拖延處理護土牆滲水問題的投訴,以及有關社會福利署延誤處理傷殘津貼申請的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批訴地政總署服務態度散漫,收到投訴後並沒有儘快採取行動澄清護土牆的業權和維修責任,令一宗護土牆滲水的投訴拖延一年多仍未解決,故要求儘快跟進及維修。地政總署承認,收到民政處2004年3月的公文後,未有即時跟進,實屬疏忽。


申請傷津遭拖延兩個多月

另外,申訴專員亦批評社署職員因為放假延誤處理一宗傷殘津貼申請。2004年8月9日,投訴人妻子申請傷殘津貼,她的申請由社署駐醫院的醫務社會服務部一位女士負責跟進。這位女士隨即把醫療評估表格發給申請人的醫生,以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9月13日,醫生把評估表格交回該女士,確認申請人的資格,但該女士當時正在休假。9月下旬該女士復工,由於她要先處理積壓的工作,及兼顧一位休假同事的部分工作,故未有處理有關申請。約1個月後(即10月15日),該女士將醫療評估報告寄往申請人所屬地區的社會保障辦事處,以便進一步處理申請。10月下旬,申請人因病情惡化去世。同日稍後時間,社保辦事處一位女士嘗試聯絡投訴人,安排辦理其餘的申請手續,才獲知申請人已去世。由於當時申請人尚未簽署傷殘津貼申請表和有關聲明,社署不能繼續處理她的申請。投訴人不滿社署經兩個多月後才指出申請欠簽署,認為該署有延誤處理之嫌。


申訴專員指社署的申請流程費時失事,應該統一或迅速改善。社署表示,日後將明確訂定服務指標,列明接受申請後須安排醫生作醫療評估及把評估報告轉交社保辦事處的時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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