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吧起衝突 李文獲賠四百二十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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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三日電)因在北京一家酒吧看秀被打傷,知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將打人女子李娜和酒吧告到法院,要求公開書面致歉並賠償人民幣七千七百多元。昨天上午,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後,判決李娜賠償李文醫療費四百二十元,並書面賠禮道歉。

據「京華時報」報導,李文在出庭時說,今年五月十三日晚上,她在BABYFACE酒吧包了一個半開放的包廂觀看表演,李娜和另外兩個女孩跑到她的包廂前觀看演出,擋住她的視線。李文要求服務員讓三個女孩離開,不料遭到李娜毆打。

承審法官指出,包廂前的通道沒有歸包廂專屬的標誌,李娜等人在通道上停留沒有過錯。李文因視線被擋,要求李娜等人離去也是完全合理。在雙方發生衝突後,應以誰先謾罵、動手來確定各自的責任。

據報導,由於李文和李娜的說法互相矛盾,因而法官根據公安機關卷宗進行判斷。該酒吧一名王姓服務生曾在公安機關陳述,開始是李娜推了李文一下,因而法官認定雙方衝突是李娜引起,她應該對此案負責。

最終,法院做出上述判決,因酒吧並無過錯,因此無須賠償。儘管李娜認為是李文先動手打的人,因無證據證明,法官也駁回了李娜的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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