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的社會維度(三之一)

作者:Hubertus Müller-Groeling 翻譯:徐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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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本文英文標題為《The Social Dimension of Liberal Policy》,作者Dr. Hubertus Müller-Groeling是基爾世界經濟研究所教授,並曾擔任副所長。本文由秋風校正。】

自由主義被認為——這是完全正確的——就等於以個體、他的自由權利和他的責任為核心的政策。它強調市場經濟框架中的效率、競爭和經濟進步,而在這樣的市場框架中,國家權力被限制在無可避免的最低程度。

這些自由主義政策提倡個人的自決(self-determination)和責任,因而經常被批評為缺乏社會的維度。有人指責自由主義將個人與社會、市場和道德規範,個人成就原則(achievement principle)和社會正義截然對立起來,對社會關懷冷漠無情。

只有那些把社會政策等同於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人士,才會得出自由主義「對社會冷漠」的錯誤認識。這些人士一直習慣於一種錯誤的想法,認為社會政策的發展就等於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擴張本身。

如果這些人士的意思是控訴自由主義者顯然沒有出現在為進一步擴張強制性的、集體性社會保障體系而鬥爭的街壘中,我們可以說那種指責沒有錯。然而,這樣的指責實在是無的放矢。

自由主義政策內在地是社會性的

自由主義反對的正是這種強制性的保障體系、個人風險的社會化、利他主義的國家化(nationalisation of altruism)的擴張本身。它反對由一個無微不至的政府對公民進行監護,也批評源於一種應得權利心態(entitlement mentality)的發育而導致的公民行為能力的喪失。

不幸的是,人們經常忽略了,自由主義政策所追求的是這樣一種社會模式,在這裡,社會問題從根本上說不是在市場過程之外附加上去的,不單純是對市場力量的矯正,也不是或多或少僅局限於社會保障體系之內。

相反,自由主義政策所設想的是一種內在地具有社會性的社會和經濟秩序。自由主義的原則從來就是社會的,不僅因為它提倡給予市民以自由,讓他們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能很好的照顧自己,以免受政府的監護和他人的歧視;還因為它主張要有符合法律的經濟運行規則的存在,並以此為準讓市民懂得哪些行為既是有利於個人也是有利於社會的。這種自由主義主張的社會準則說明,個人應該根據自己的能力承擔對個人和家庭的責任,它也顯示了這樣一種「互利性影響」性質,「即人們追求自己的目標的活動同時也會促進他人實現其目標。」(齊美爾[Simmel])

競爭與規則體系

上述互利性影響不僅由下面的事實予以保證:在市場經濟內部的交換與合作有益於所有參與者的時候,就會發生這種合作與交換,而且,作為自由主義政策之社會維度的基石的法律和經濟秩序,也規定著這些規則和最低限度的規範,它們確保了個人行為與公益(common good)的一致性[1]。這正是以沃爾特·奧伊根(Walter Eucken)和弗蘭茨·伯姆(Franz Böhm)為中心而形成的弗賴堡學派的「秩序自由主義者」(Ordoliberals)[2]無可辯駁的貢獻所在,他們認識到了法律和市場準則對於市場過程的重要意義。他們搞清楚了經濟和競爭性秩序的的功能,有關這些領域之法律是在政治過程中、由社會適時地制定出來。然而,要對像經濟秩序這樣的制度進行解釋,需要傳統作為某種「內襯」(lining)[3]。市場的倫理規範在這一互動過程中具有決定性地位。它們已由市場社會自身發育出來,其中的一部分已經逐漸演變成立法,而大部分則合乎市民社會的道德規範[4]。

儘管人們都對道德的淪喪痛心不已,圍繞有關經濟與法律秩序的設計也爭論不休,但市場是絕不能不受約束的。當然,市場也必須免受過多的政府干預和過度管制。在勞動力市場、住房市場以及政府主辦的強制性保險市場上,都可以看到這類政府的干預和過度干預,並引起了經濟和社會領域的僵化現象。但是,市場也應受到保護,避免出現卡特爾、壟斷以及市場主宰,以保障其發揮其作為保障個人選擇、反對歧視和——最後但不是最重要——約束權力的工具的功能。一般來講,就防止經濟權力的集中而言,開放的市場和國際性的競爭比國家的反壟斷政策更為有效,儘管這樣的政策也是不可或缺的。在這裡,自由主義者必須承擔其作為市場的保衛者的社會責任。

經濟秩序和市場行為之間的依賴關係,也許可以用運動場上的例子給予最好的說明。儘管競爭者的行為和他們的求勝策略是重要的,但確保公平競爭和比賽成功進行下去的遊戲規則,也是非常重要的。只要遊戲規則是公平的並且得到了切實執行,則每一位參賽者或每一個團隊的行為,都會提高其他參賽者的成績,從而保證比賽的成功舉行。

在市場過程中,如同在運動場上一樣,遊戲規則不排斥比所要求的更加公平的行為,相反,經驗說明,在競爭中,超出規則所要求的公平,對參賽者的聲譽能夠產生正面作用。這也許標誌著競爭的道德準則取得了進一步發展,從長遠來看,甚至將趨向於使競爭規則進行調整。

在市場經濟中,情況非常類似:如果法律和經濟秩序符合自由主義的要求,則遵循公平競爭之法律的公民會就可以設想,他們的行為具有社會價值,即使他是在謀求自己的利益(從較廣的意義上講),也是有利於社會的。作為自由主義政策之倫理和社會維度的基本內容,已經包含在影響著市民之行為的法律和經濟秩序之中了[5]。不管是體育活動中的競爭,還是政治和經濟領域的競爭,都要考察其規則和激勵體系。這並不排除習慣和市民道德會對社會行為提出比那些秩序框架中的規則內在具有的要求——這些要求可以說是最低限度的倫理——更嚴格的要求。相反,隨著(經濟的)日益繁榮,人們對社會行為的期望值也會隨著其他的要求不斷提高。當然,自由主義政策也注意到,有責任心的個體正積極地、自願地參與到市民社會的小社區中,及更大範圍的國家舞台中。自由主義政策的目標之一正是要通過賦予個人的自治,來強化公民接受這種社會責任。

因此,自由主義政策的社會維度主要地並不存在於在社會過程的維修站中,像有些人設想的那樣,在那裡,政府的社會政策能夠矯正競爭和市場力量發揮作用的結果。將自由主義政策的社會維度降格為這樣的維修站,認為社會關懷與市場政策之間彼此矛盾,這是一種常見的錯誤認識。這種錯誤又被下面的事實所強化:絕大多數被片面地指為所謂的「市場失靈」——這成為要求國家干預的借口——的例子,通常都沒有考慮到更為嚴重的「國家失靈」問題。自由主義的社會維度絕不僅僅意味著進行一些修補,相反,它從一開始就內在於社會的模型之中,內在於社會的法律和經濟秩序中,它確保了財產權,並通過規則引導競爭有益於公益[6]。

自由主義政策首先是通過市場、通過市場導向的政策、通過利用作為經濟秩序之組成部分的激勵,證明了自己的功效。自由主義政策包含在法律和經濟秩序之中,這種法律和經濟秩序反映著社會最基本的社會和道德關懷。因而,認為市場經濟和社會政策之間存在矛盾的看法,對於自由主義政策來說,是不公平的,它忽視了自由主義政策的社會功效的基本原理。

市場經濟的社會功能

公民自由是自由主義政策的根本關注點所在。自由能夠限制政府和社會相對於個人的權力。當然,自由也意味著個人要承擔自己的行為對自己、對他的家庭、對社會所帶來的後果。

但是,自由並不只是「免於……的自由」(freedom from…)的問題,也即最大限度地免於國家的強制和社團的監護,儘管這是一種重要的自由。自由也涉及到「得到什麼的自由」(freedom for…)。在這裡,一個基本的問題就是選擇的自由,每個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偏好,根據自己在法律和經濟秩序的框架內的責任,在考慮到他人的自由、並接受他人的競爭的情況下,安排組織自己生活的自由。

為做到這一點,就需要有可選擇的對象(alternatives)。要參與公共領域,當然就需要政治上的選項。但是,自由主義所關心的不只是在投票箱前的選擇自由及擴展公民投票的範圍,也關心組織自己的個人生活時的自由選擇。選擇的自由不應被理解為僅限定在其經濟性維度中,必須以全面地理解它的價值。

為了保證這種選擇的自由,為了提供多樣的選項,市場與市場經濟政策是必不可少的一種社會工具,儘管它經常被人誤解。市場經濟政策的基礎是從根本上保證產權,及在法律和經濟秩序的框架內運行的自由市場。自由市場允許商品和服務的自由交換,自由的競爭和自由的合作。這也是一個自由社會的支柱。一個自由的社會需要存在市場,在那裡——在法律的框架內——不僅存在著交換自由,而且存在著競爭,它不僅是經濟權力的激勵,也是其制約性力量。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一點是,它要求自由的合作,對一個自由的市場體系而言,它的重要性經常被人忽略,而沒有被充分地認識到。

我們也不能低估自由交換的重要性。在市場過程中,作為經濟進步的核心問題,需要解決信息問題。集中的計劃經濟不成功的試驗說明了,信息問題只能以分權的方式來解決。通過分權,通過市場經濟的激勵和競爭性過程——這同時也就是一個發現信息的過程[7],自由主義政策實現了高水平的效率和技術與經濟的進步。這些政策帶來了驚人的財富增長,特別是在工業化國家(但不僅僅在那裡)。令人奇怪的是,進步的幅度經常沒有被人注意到,這特別是因為,這種進步的絕大部分成就被休閒時間的延長和工作時間的縮短所掩蓋了。最後但並不最不重要的一點是,財富大大地提到了人們的預期壽命。從更廣的意義來講,預期壽命的提高也構成自由主義政策的社會維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由於市場的概念被局限於消費品市場,因為市場經濟的政策經常被看作僅僅是滿足物質的需求,因此,這種政策的作用經常遭人誤解。這些形成誤解的人沒有看到下面的事實:像音樂會、戲劇、展覽會、演講等等各種各樣的社會服務,也屬於市場交易的範疇,因此,文化對市場的傲慢,更多地表現的是一種無知,而不是道德優越感。

人們也經常沒有看到,個人生活中的重要決策也與市場有關。勞動力、住房和金融市場上的選擇都證明,市場對一個人的自主權是多麼的重要,沒有任何理由對於在市場中得到信任的自由主義政策抱有偏見。【未完】

--原載:《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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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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