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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法三读 台经部拟相关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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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6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地质法,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长林朝宗表示,通过地质法后,地质敏感区成为法定名词,尚须研拟6、7个相关子法,并经完整程序后才能公告地质敏感区。

历经10多年的时间,立法院今天终于三读通过地质法,经济部可依法进行全国地质调查,并公告地质敏感区,相关调查内容每5年需检讨1次。

院会同时通过附带决议,要求中央地质调查所应于3个月内,就全国现有政府重大建设及公共设施,公布是否位于地质敏感区,并由相关单位尽速研提因应对策与补强措施,让各项工程建设达到避灾或减灾的功效。

林朝宗表示,过去称“敏感区”、“危险区”或“不稳定”地区,但地质法通过后,半年内还要完成相关子法的订定,哪些地区属地质敏感区,需要召开审议会等法定程序才能认定为地质敏感区,并进一步公告。

林朝宗进一步指出,地质敏感区审议会将由学者专家及相关主管机关组成,包括内政部、经济建设委员会等单位。

对于院会附带决议要求中央地质调查所应在 3个月内,就全国现有政府重大建设及公共设施,公布是否位于地质敏感区,林朝宗认为,时间上会有点问题,因为还须研拟订定相关子法,因此,可能要跟立法院协商 3个月内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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