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政院通过 加工出口区内可设双语学校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1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让非保税货品输往课税区无须重复缴纳进口相关税捐,同时增订加工出口区内可设立实验中小学及双语学校。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尽速送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指出,因应台湾经济发展与调整,加工出口营运模式已趋多元,区内事业与国内相关产业链厂商的往来密切,区内事业的货品,除保税货品外,还包括完税进口或购自国内课税区的非保税货品,非保税货品已依法缴纳进口税捐,输往课税区实无须再比照进口货品报关补税。

行政院表示,新修正内容为“区内事业保税货品输往课税区者,比照进口货品之方式处理”,借此解决加工出口区内部分货品重复课税的争议。

同时,为吸引海外台商回台及国外资金入区投资,这次修正条文新增,“经济部得商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在加工出口区内设立实验中小学(含幼稚园)及双语部或双语学校”,借此增强国家竞争力。

其他修正重点包括,增订加工出口区管理处得与公营事业依加工出口区设置计划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由公营事业提供土地供管理处办理开发事宜;增订租用区内的社区土地,除缴纳土地租金外,并应负担公共设施建设费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