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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5楼以下 拟强制装火灾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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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台北市政府拟订“火灾预防自治条例”草案,规定住家的每个独立空间都须装设火灾警报器,三房两厅就要装五个,以单价三百元计,每户要花上一千五百元,否则会被罚六千至三万元。不过,目前国产的火灾警报器都还没有通过认证,台北市消防局建议:“买美国和日本制的。”

*议员质疑配套措施不周延*

“火灾预防自治条例”草案已送台北市议会审查,市政府争取这个会期就完成立法,市消防局今年的预算中,已先编列两百万元,用来补助低收入户装设火灾警报器。市议员陈建铭批评,市政府的配套措施并不周延,仓促立法只会造成市民困扰。

现行法令已规定,六层楼以上的建筑物须装设火灾警报器,台北市的火灾预防自治条例,等于强制五层楼以下建物也必须装设。估计,全台北市约有九千栋、九万多户将被要求加装火灾警报器。

火灾预防自治条例草案中,第十一条规定:“本市供居住使用之建筑物或消防局公告指定之建筑物或场所,未设有火警自动警报设备者,应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可处以六千至三万元罚锾,并得命其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可按次连续处罚,至改善为止。

*每一独立空间都要装设*

至于多大面积须装设一个火灾警报器,条例草案中并未明订,但台北市消防局表示,每一个独立空间都须装设,例如房间、客厅、厨房都须单独装设。换言之,如果不算厕所,一般三房两厅的家户,至少应装设五个火灾警报器。消防局表示,推动强制安装火灾警报器的立法,虽是参考美、日经验,但安装火灾警报器确实可以预防火灾、降低伤亡;国内的火灾警报器尚未通过认证,建议选购美、日的警报器,目前警报器售价约两百至一千元,日本有一款警报器可十年不用更换电池,售价最贵约一千元。

台北市议员陈建铭说,预防火灾的方向、观念是对的,但不应该强制规定,特别是初期应以宣导为主,先建立民众装设火灾警报器有助于预防火灾的观念,等社会有了共识之后,再迈入立法的阶段。

他说,如果市议会这个会期就三读通过火灾预防条例,等于所有的住户都须装设火灾警报器,消防局有能力对台北市所有住户进行检查吗?进入民众家里检查好比“侵门踏户”,有无违反人权之虞?市政府推动立法前应多考量。陈建铭也质疑,安装何种规格的火灾警报器才符合规范?市政府也没给民众一个标准,在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周延情况下,仓促立法未必符合民众需求。

*新建五楼以下优先检查*

消防局坦承,如果这会期台北市议会通过火灾预防条例,短时间消防局没有人力进行全面检查,但会订出检查对象的优先顺序,新建的五层楼以下建筑物将列为最优先检查对象。也一定会经过宣导程序,不会贸然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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