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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烟品口溶烟锭”广告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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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上海嘉义报导〉近来有烟商进口号称无烟的烟品,对外声称是减害烟品,明显违反烟害防制法规定。嘉义县卫生局表示,县内并未发现有类似烟品,但提醒瘾君子“有烟无烟都是烟”,都具高度致癌风险与成瘾性,唯有戒烟才能避免身体受到危害 。

卫生署发现,有烟品进口业者在台推出“无烟烟品口溶烟锭”,声称以口含方式可以取代传统吸食方式,含锭外型如咖啡豆,外包装似凉糖盒并黏贴可轻易撕下的单张说明书,强调“NEW”、“无烟烟品,只溶你口”广告用词,对外声称减害烟品,违反烟害防制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得以各种形式为烟品促销或为烟品广告,违规者包括进口业者、广告业者、贩卖业者可分别依法处10至2500万元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嘉义县卫生局3月间稽查155家各乡镇超商、槟榔摊、传统商店等贩卖烟品场所,并未发现业者有贩卖“无烟烟品口溶烟锭”情事。

卫生局长钟明昌指出,无烟烟草制品内含至少30种致癌物质,会引发口腔癌、食道癌、胰脏癌,与“有烟烟品”同样都有高度致癌的风险,其外观像糖果,儿童容易误食,依法只能摆放在烟品贩售区,且不得加注任何广告用语,违者重罚。呼吁民众切勿轻易尝试,如有烟害防制相关问题,请拨打卫生局专线05-3620278或免付费戒烟咨询专线0800-6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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