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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三审言辩 法界看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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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安芷娴台北6日电)总统马英九今天表示,为让死刑判决程序更严谨,将研究调整最高法院判决程序,研议是否采取共识决,或纳入言词辩论。民间司法团体多表赞同,但司法实务界则看法不一。

马总统今天与哈佛大学师生视讯会议,在答复问题时表示,政府也在研议让最高法院做出死刑判决的程序更严谨,“例如有人曾建议采取共识决(unanimousconsent),或在最终审采取言词辩论(oral debate)”。总统强调,这些政策都希望让死刑的法律程序能更审慎。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表示赞同,他说,既然逐步废除死刑是政府未来必走之路,当前根本要务即是将死刑判决程序精致化。

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执行长林欣怡则建议,司法院应修法落实共识决,严格要求死刑判决从一到三审,合议庭法官均一致决议,另应修法增设让死刑案件第三审有律师强制辩护。

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表示,相关议题目前政府仅在思考阶段,司法院会再研究,并征询最高法院及相关机关意见。

司法院刑事厅法官苏素娥认为,基于保障被告人权,她赞成在第三审采言词辩论机制;至于共识决,除牵涉修法院组织法,也需考虑共识决出现“少数推翻多数”的情况增加。

资深法官表示,目前刑事诉讼法已赋予第三审法院必要时可言词辩论,但若要强制实施,需修改刑事诉讼法;至于共识决评议,他认为目前最高法院法官对死刑案件的审理已都极为审慎,评议时已多采共识决,但若要强制采共识决,就应修法院组织法。

另有几位最高法院法官质疑第三审强制言辩的必要性。他们认为,量刑职权主要在一、二审的事实审,最高法院仅属法律审,较少触及刑度斟酌,就算要强制第三审开庭言辩,也仅能就法律适用部分表示意见,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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