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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有中资 台立委提案中油台南海域案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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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8日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通过,要求中油公司台南盆地海域标案应即废标的提案,并要求经济部在2周内完成行政调查,并向经委会提出专案报告。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上午审议“工厂管理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立委潘孟安、翁金珠、管碧玲等人提出以上临时提案,并经经委会通过。

管碧玲表示,中油采购案应该要即时废标;有关陆资企业能否投标问题,先前行文各部会,但没有人负责,进行文字游戏。登记在马来西亚的COSL是陆资的纸上公司(登记资本额是1元美金),BGP则是登记1000美元的纸上公司,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提案指出,现阶段政府机关财物和劳务采购,并不允许中资参与,登记在新加坡的BGP,控股公司是“东方地球物理探勘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COSL是由“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实质控股,最终控股公司就是“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中资参与整起标案,显然违法。

管碧玲要求中油采购案应该明快废标,经济部长施颜祥表示,已请国防单位陈述意见,国防单位一起来认定是否涉及国家安全问题。

此外,有关中国企业在海外设立公司是否认定为陆资企业,立委认为,应该排除这类的企业;施颜祥备询时表示,这牵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跨国企业认定。

有关立即废标,施颜祥会后指出,须依法办理,要符合程序,这是国际标,对方是马来西亚公司,不能说是马来西亚公司就不能来投标;虽然是陆资,但这是第三地公司,即为当地公司,如果也把它当成大陆公司,国际惯例上会有争议。

请国防单位调查的部分,施颜祥说明,因为探勘的地区刚好在公海与临海之间,有船只进出问题,要如何处理比较好,涉及国安单位,因此须请国防单位表示意见。

中油公司的台南海域采购案是在4月2日进行开价格标作业,最低价格的投标者是马来西亚商COSL,投标金额低于底价的80%,中油当时保留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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