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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吁中方 勿阻台湾与他国洽签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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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2日电)总统府今天公开要求中国大陆当局,不要阻挠台湾与贸易伙伴洽签自由贸易协定(FTA);并指非邦交国与台湾签的协定是否为官方协定,或有不同看法,但绝对是有拘束力的协定。

关于台湾推动与其他国家签署FTA,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日指出,中方反对台湾与其他国家签官方协议。

对此,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上午说,“我们公开要求中国大陆当局不要阻挠台湾与贸易伙伴洽签FTA”。

他表示,贸易是台湾的生命,两岸同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签订FTA是WTO成员的权利,也是台湾发展经贸的契机。重点在于开展台湾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往来,增进台湾的经济利益。

罗智强指出,就中华民国的立场而言,不管是邦交国或非邦交国,中华民国与任何国家签订的协定,都是官方协定;但对于非邦交国的立场,他们对于是否属官方协定,或有不同看法,“这一点我们理解”。

他强调,“这些协定都是有拘束力的协定”,例如,台湾过去与许多非邦交国家签订的“快速通关协定”或“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等,都是有拘束力且已以公权力实际执行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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