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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港律师要求法办黄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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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特约记者王倩、李亦菲台湾台北报导)日前广东省长黄华华来台期间,法轮功学员沿路揭发其迫害的恶行,使其以招商的假面进行统战的目的失败。黄华华最终在本报记者提问其被控告“残害人群罪”,不敢回应下狼狈离台。继台湾法政界、人权界、媒体界及民众们,表达支持法轮功反迫害的氛围下,大陆、纽约及香港知名律师,以及大陆民众也持续发出台湾应法办黄华华的呼声。

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表示,对于犯下反人类、实施种族灭绝,非常粗暴残害人权行为的黄华华,无论他到什么地方,都应该受到谴责,台湾应按法定程序对其进行约束。针对法轮功学员被大面积侵犯人权的事件,马英九先生、国民党以及司法机构,要有明确的态度,而且要落实到行动当中。

纽约人权律师、自由中国运动发起人叶宁认为,黄华华犯有对法轮功学员受到酷刑和虐杀的罪行,就国际公论的罪行有直接个人责任或领导责任。台湾当局至少应该像西班牙当局学习,要执行国际法给国际竖立好的印象、好的楷模。如果台湾当局出于政治考量,就严重偏离国际法及国际公约准则,台湾这种短视的做法,到头来只会自食恶果。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如果台湾在道义上不占据置高点,在政治上就会失道寡助。

叶宁也认为,对法轮功的迫害确实是一个国际罪行,是一个“反人类罪”,有良知的自由人类都应该关注这个事情,应该挺身而出,为受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他指出,台湾自己本身的安全,本身的法律地位,也是很需要依赖国际法的规则加以保护。台湾是不是有意履行国际公法的准则和国际公约,如果台湾自已在国际社会当中,不信守国际法的一些规定,台湾将来在国际社会当中何以自处?

香港立法会议员梁耀忠表示,台湾司法机关应根据国际惯例有公平的审判,对于人权有好的审判。他希望这个案子能够打击对人权的压迫,希望中国人权能够得到公平的保障。“我们一定要重视人权,我们希望中国人都能关心、关注人权的问题,希望这案子可以有很好的发展,给中国确立重视人权的典范。”

对于法轮功要求高检依法侦办黄华华,香港民主党主席、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表示,无论受到侦查的人是什么身份,台湾当局应该依法办事,如果是有法律的根据,有违反了人权的投诉,可以根据法律精神来处理,应该不要恐惧,应该根据法律的程序,司法的公正来还受害人公道。

大陆湖北的龚先生谴责黄华华,他表示,“手中沾满了那么多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的刽子手,他居然到台湾去装的那么道貌岸然,我觉得是个二皮脸。结果跑到台湾去装善人,我们觉得很可笑。”他说,当从媒体上看到黄华华被告的消息后,他认为台湾的民主法治,也鼓舞了大陆人民抵制不法官员的信心。

唐吉田注意到台湾近年来,在很多理念上越来越模糊。他指出,台湾当局由于屈从于商人的一些诉求,在很多方面缺乏一个清晰的判断。如果台湾当局出现摇摆甚至倒退,是不利于大陆的民主、法治、人权、宪政的推动的。台湾、香港能够在民主、法治方面有所坚守,对于大陆社会的和平转型、整个秩序的建立,是非常有帮助的。

他认为台湾在法治和民主方面比大陆要强许多,但是台湾还没有非常有效的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目标,还需要再进一步努力。他也认为,“台湾应该高举人权、民主、宪政、法治,这些符合国际惯例与普世价值方面的旗帜,这样台湾面对大陆才会有优势,才能够四两拨千金,而且对大陆的民众才能够有吸引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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