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灯会消费收据保存 兑换提灯或纪念币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0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建国百年台湾灯会期间,乡亲或游客凭今年元月起在苗县消费满1千元的发票、收据就可兑换1盏“飞天兔宝宝”小提灯,满5千元可兑换1个精美纪念币,并响应“捐发票送爱心”活动,收集的发票全部捐赠华山创世基金会。

苗栗县府为了鼓励游客在苗栗更多消费,县府准备40万盏小提灯及4万个纪念币,提供乡亲或游客兑换,藉以拉抬商机,若全部兑换完,至少增加6亿元消费额及3千万元税收。

税务局长邱显德指出,小提灯及纪念币2月16日至2月28日15时时至22时,分别在竹南火车站东站天文路苗栗客运站东侧、宗教灯区公园一街与公北一路交叉路口、产业专区公园三街与公北二路交叉路口、共食区公园六街与公北二路交叉路口等4个地点兑换。

税务局表示,2月16日至20日每天发放小提灯5万盏、纪念币5千个,2月21日至27日每天发放小提灯2万盏、纪念币2千个,2月28日发放小提灯1万个、纪念币1千个。

只要持今年元月起在苗栗县消费满1千元的发票或收据,就可兑换1盏小提灯,每人每次最多兑换5盏,凭消费满5千元发票或收据可兑换1个精美纪念币,每人每次最多2个,换完为止,期盼民众踊跃消费,并提早排队兑换,以免向隅,收集的发票全部捐赠华山创世基金会,收据则交由国税局参考处理,希望业者核实开具收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