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我经历郧西公安局连续50余小时酷刑

——访民郑大靖向“中共9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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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01日讯】我叫郑大靖,系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原供职于中国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郧西县支行,该支行于2000年底撤销后,强迫买断工龄而失业。

本人失业后,就将原单位中国银行郧西县支行分配给我一家人的生存住房加固改造成门面房,自谋生路。

5年多后本人才知,早在2003年5月16日,中国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行长杨德会伙同副行长王浩,为捞取不义之财,收受贿赂,非法暗箱操作,将下属机构郧西县支行所有房产(包括分配给我的住房)、土地一同打包贱卖96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000多万元。

该房产历经几次转手倒卖给黑社会柯尊春、辜汉文后,柯尊春仗着与郧西县县委书记卢富昌的经济利益关系和权势,于2005年5月,组织手下黑社会成员30多人,强行拆房,打伤我家属,收买政府和公检法腐败势力,强行掠夺霸占我一家人合法拥有的生存住房,从此使我一家老小无家可归,逼我走上无尽的信访路。

我于2004年9月第一次进京上访后,十堰市政府驻京办说回去后,政府一定会解决好我的诉求,但回去后,找政府谁也不理。

2005年3月,郧西县法院副院长朱卓斌、执行局长胡承汉借机报复我,要强制执行我一家的唯一生存住房,一家人被逼流浪北京上访,郧西县政府就一次次派专人专车强制押送回去还是不理。

2006年5月,郧西县政府、公安将我们一家人强行从北京押送回去后,囚禁到县城一处名叫城东酒楼的小旅馆内,几天后,郧西县公安局捏造我在北京参加游行示威,喊口号要见中央领导为由,将我非法拘留5天。出狱后别人告诉我说,县委书记卢富昌、副县长王太宁一伙还要对我进行更大的报复行动。

于是,我在一天下大雨时,趁看守我的人下象棋,注意力不集中,趁机逃离郧西县后,又辗转进京上访。

当我逃出黑监狱后,郧西县政法委副书记雷显朝说,就把他的老婆孩子关着不放,看他能不回来。以此来要挟我。

2006年7月15日,郧西县政府准备将我妻子和已上小学二年级的7岁女儿转押到寺沟乡烟草站这处黑监狱时,分管包案的郧西县政府副县长王太宁威胁我妻子曹祥珍说:“你们这些老百姓上访,是想跟我政府作对,不是拿鸡蛋碰石头吗?我整不死你们,我把你们关押了又怎样?你们不是告到北京胡锦涛、温家宝那里又起屁用,他们怎么给你们解决的呀?说来听听,我告诉你们,没有谁能为你们讲理,真正为你们解决问题,还是我们地方,你们告到哪里也不起作用,我政府有的是钱和人来同你们耗,你们耗不起。”由此充分暴露出郧西县政府这伙腐败贪官的丑恶贼脸和险恶用心。

我妻子曹祥珍和女儿郑霖鑫关进黑监狱后,妻子遭到政府看管人员的毒打、摧残和折磨,我仍然在北京到处控告这些无恶不作、坑国害民的贪官。
2009年9月7日早上近8时许,我在北京南站被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其勋等4人守候抓捕。这4名匪警猛扑上来,将我打倒在地后,迅速反背戴上手铐,强行拦截一辆邮政小面包车,这名女司机当时拒载,匪警就向其亮出合法匪警证后,4匪徒将我抬上面包车,使我的头向后,脚向前,直卡到中间,然后一名匪警双手按着双腿,一匪警坐在我的头上,一匪警骑到身上,另一匪警还按着已被戴上手铐的双手,押送到十堰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匪警塞给女司机一百元钱后,将我拖到驻京办四楼一房间,停留不到10分钟,又把我拖下一楼,塞进车内押送到河南省唐河县驻京办。

郧西县公安局这伙匪警将我押往唐河县驻京办后,仍将我反背靠着,并用另一副手铐连着手铐固定到双层铁架床上,看守我的几个匪警打牌—斗地主赌博,不给我水喝,也不给一口饭吃,大约7个多小时后,也即下午两点多钟,王其勋将我拉到唐河县驻京办院内的墙下站着,对我进行拍照,我的裤子全被匪警撕破扯乱,随后押上警车往郧西县押送。

我被押上警车后,押送我的3个匪警又用双手铐铐着,并与车座相连固定,再用安全带将我死死绑在车靠背上,动弹不得,直到第2天(2007年9月8日)上午9点多钟押送到郧西县公安局,松开捆绑的安全带,打开另一副固定手铐推我下车时,双手双脚麻木肿胀,无法站立行走,这时才由一位匪警将我架到公安局6楼审讯。

审讯我的一位有良心的公安民警罗德军问我吃饭没有,我说没有,他很快给我买来两桶快餐面泡给我全部吃掉后,他同另一位姓周的审讯了我一整天。

到了晚上,将我由公安局办公楼6楼审讯室押到一楼值班室,再次用另一副手铐将我双手固定到值班室离地一米多高的墙壁上一个固定铁环上,蹬了一夜,直到第3天上午11时许,把我押送到郧西县寺沟乡烟草站这处曾关押过我一家的黑监狱中,才打开手铐。

这就是我被郧西县公安局匪警,非法绑架长达52小时中不给吃喝、不准休息、戴上刑具,还被捆绑殴打的酷刑经过。

郧西县公安局按照郧西县县委书记卢富昌这个腐败恐怖分子的旨意,向上报批劳教我,没得到十堰市公安局局长万学斌的支持和批准后,腐败恐怖份子卢富昌就将我关押到私设的黑监狱中长达一年零3个月,安排刑满释放犯王军、李斌、韩斌及公安邓和敏对我毒打,现留下时常头痛难忍,左下磨牙打掉一颗,前上门牙被打坏死一颗,由于长期遭受酷刑毒打、精神上摧残、生活上的折磨,使我在黑监狱中患上高血压、反流性双斑样食管炎、十二指溃肠、双肾结石等各种疾病缠身。

2008年10月上旬,郧西县政府再将我押送到郧西县中医院 检查出以上疾病后,相隔不到10天,又将我要送到郧西县人民医院检查,还是确诊为以上多种疾病后,才将我押送进县人民医院,交1千元钱,第3天人民医院以我欠账为由,把我赶出医院,这就是郧西县人民政府一伙贪官祸害我的罪恶事实。

将我赶出郧西县人民医院后,郧西县几位访民知道我身无分文,就每人送给我100元,共资助我700元钱,郧西县公安局于2007年9月7日在北京抓捕我时,抢去的财物和身份证扣押不还,在郧西县公安局押的二代身份证也不给,只好于2008年12月1日离开郧西,赶往北京,继续控告郧西县政府这伙腐败恐怖分子至今无果。

我所点名控告的政府贪官,没有哪一个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没有哪一个不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没有哪一个不是祸害人民、危害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我希望法院立案、公开审判,可是不仅得不到审判,这伙腐败恐怖分子还不断升迁,权力更大,腐败利益集团更加坚不可摧。

值此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希望清除党内败类、纯洁党的队伍,真正体现出党的宗旨,才会赢得人民信任和拥护。

今天,我以自己遭受腐败共产党员迫害事实,向中国共产党90华诞献礼,希望得到满意笑纳。

2011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郑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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