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银讨借款 王金世英判还17亿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日电)嘉新食品化纤公司3年前遭法院宣告破产后,台湾银行提告要求嘉新食化连带保证人、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妻子王金世英清偿欠款。台北地院审理,判应给付台银新台币17亿余元。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台银提告指出,嘉新食化从民国85年到95年间,陆续向台银借款28亿余元,并因公司财务困难,多次申请展延还款。此外,嘉新食化从95年起,又陆续向台银签订委任开发国内信用状约定书、签订放款借据。

台银主张,嘉新食化于97年7月宣告破产,台银声请拍卖嘉新食化财产后,已受偿11亿余元,但嘉新仍有17亿余元借款未还,因而提告要求嘉新食化连带保证人王金世英还款。

台北地院审理,判决王金世英败诉,全案可上诉。由于王金世英已与王又曾潜逃出境,且嘉新食化另有王令台与王令一2名连带保证人,法界人士研判,台银取得胜诉确定判决后,将转而向2人求偿。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