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新规 婚姻担保移民需与配偶住满2年

加拿大移民部长:新法实施 预计配偶担保通过率将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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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10月26日,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在多伦多宣布,打击假结婚新规定正式生效。因婚姻移民加拿大的被担保者结婚少于一年的而又未育有子女的话,须与配偶住满2年,否则将失去枫叶卡和永久居民身份。遭虐待或没人照顾者有豁免权。

康尼表示,配偶申请另一半移加被人滥用,很多时婚姻变成一种商业交易,实施新制将可有效遏止这种做假事件。

谈到如何执行新规定,康尼表示,移民部不会派人到夫妻卧室查看婚姻是否属实。一旦移民部接到假结婚的投诉,就会开始调查。若情况属实,移民部将取消申请者永久居民身份。移民部若没收到任何投诉,就认为申请者守规矩。

移民部在过去一年内先后推出打击假结婚的多项政策,申请者不但要证明婚姻属实,还要证明结婚目的不是为了移民。一些多伦多移民律师表示,这增加申请难度。

康尼回答《大纪元》记者提问时说,新规定使真结婚者申请更容易,而不是更难;帮移民官做决定,避免造假者钻空子。他预计配偶担保的通过率将上升。

加拿大威龙移民公司的华裔注册移民顾问刘淑卿(Haster Lau)有15年工作经验。她告诉《大纪元》,新政策能打击假结婚问题,对真结婚没不好影响, 通过率不会下降。新结婚的夫妇不会害怕,生活习惯不受影响。若是假结婚,男女双方无法忍受住在一起2年,真结婚就没问题。

受虐待者可豁免

新政策也有弊端。若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沾花惹草,担保人可能有过分要求、虐待申请人。若被担保者与配偶分开住,就会失去身份,只能忍气吞声。申请人可以找社工得到心理安慰,但还是痛苦。

肯尼回答《大纪元》记者提问时说,申请者遭虐待必须发生在婚后,来加拿大之后。得到永久居民身份之前与之后遭虐待都可豁免。他建议,受虐者报警。施暴者被控刑事罪。受害者向警方申请保护令(Restraining Order),比如不许男方靠近女方。

新规定要求被担保者获永久居民身份后,须与担保者(配偶)住2年。

一些人有豁免权:与担保人的感情超过2年,与担保者有孩子;来加拿大之后遭虐待、没人照顾;担保人去世;没有基本衣食住行条件,并受到“很大伤害”。

移民部定义的“虐待”范围很广, 无论是否发生在家里、无论施暴者是谁。

肉体虐待包括殴打、强行限制自由、性虐待(Sexual Abuse)、未经同意的性接触(Sexual Contact);心理虐待包括恐吓与威胁;财务虐待包括诈骗与勒索。

2009年至2010年,加国驻香港移民官发现中国南方的黑社会帮助广州与福建的女申请者办假结婚,所有结婚照都在一个房子里拍摄,夫妻两人谈恋爱的经历几乎一样。

担保人都来自安省小镇Wasaga Beach。每位华裔女子向黑社会最多交了6万加元,一些申请者不愿参加面试。这些造假申请导致广州拒签率达到50%。

康尼表示,假结婚是“全球问题”,来自很多国家的申请都被发现造假,不光是中国。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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