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中放宽社助标准 低收增2百户

人气: 10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2年0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社会救助法新制去年上路,中央地方却不同调。有立委爆料说,台中有个单亲妈妈,因母亲被姊姊列入扶养,结果市府将老妈妈的扣除额,列为单亲妈妈所得,失去低收补助。对此,社会局16日回应说,台中市社会救助申请案条件将放宽,未来低收入户的父母亲,遭兄弟姐妹申报扶养者,仍可符合低收资格,新制预计增204户。

立委陈洁如指出,社会救助法新制上路,但县市政府自行规定的审查标准不同,造成民众得不到救助。社会局长王秀燕回应说,部分民众反映低收入户申请计算免税额问题,社会局评估后,将采最有利经济弱势家庭的作法,也就是“纳入采取不计算免税额”方式,从3月20日起,新申请案件即可适用。

社会局举例阿惠例子说,阿惠离婚后独自带3名未成年子女,打算申请低收入户,70岁的爸爸虽同住,但却被弟弟报扶养,所以阿惠总收入将爸爸免税额每月10,250元计为爸爸其他收入,平均每个月就可能超过最低收标准。

王秀燕指出,目前像阿惠这样,可得向区公所提申复,并附上弟弟补税证明,区公所就会将10,250元的收入排除。但为考量照顾弱势的立场,王秀燕说,社会局从3月20日起放宽规定,也就是未来如有以上情形,不需要提出补税证明,至于旧案,只要经社会局重新审定后,民众就可符合资格。

王局长也提到,目前各县市作法还不同,内政部将在两周内决定,等全国统一适用,旧案不需再申复。

社会局表示,社会救助法修正放宽项目包括,放宽家庭应计算人口范围、工作收入放宽认定、放宽家庭财产计算等,目前中市低收入户有8,055户,20,813人,共增加204户,1,399人;中低收入户3,189户,10,205人。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