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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大陆渔工采蚵 海巡查获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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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金门7日电)金门县烈屿(小金门)海域水产养殖区业者非法雇用10名大陆渔工采收牡蛎,被海巡署金门机动查缉队查获,今天下午移送法办,3艘船筏、3吨牡蛎则移送县府建设局处理。

烈屿水产养殖区位在烈屿西方的槟榔屿周边海域,海巡署中巡局第十二巡防区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调机制通报,大陆福建每年5到8月进入休禁渔期,有不肖大陆渔民越界盗收海上网具与养殖水产,于是由海巡署金门机动查缉队、台南第一机动查缉队及调查局福建省调查处组成专案小组,报请金门地检署指挥侦办。

金门机动查缉队与金门海巡队、金门岸巡总队编组进行海上护渔及取缔,昨天凌晨3时持金门地方法院搜索票,到槟榔屿养殖区取缔船屋、屋内大陆渔工、2艘满载牡蛎的铁壳船筏及1艘船筏,并将船筏、渔工带回查缉队侦讯。

机动查缉队表示,槟榔屿邻近厦门,海巡署透过多重管道查证,确定海域有大陆民间集团违法进出,结合夜间显象仪与高科技雷达长时交互监控,掌握集团作业习性与违法事证后一网打尽。

金门机动查缉队调查,大陆渔工采收的牡蛎分送厦门、金门贩售,2艘船筏上的牡蛎准备送到大陆厦门贩卖,大陆渔工已受雇3个多月,每采1斤牡蛎工资4分人民币,但有分红制度。

船屋则是金门县水产试验所标售的报废试验船,充当渔工海上住所。

渔工分别来自大陆各地,在厦门受雇,他们供称,他们已受雇3个多月,雇主是金门人,除工资外还有分红,每天赚得100多到200多人民币。

海巡单位将深入追查金门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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