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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中常会决议 马英九可再选党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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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中常会23日通过中常委、立委黄昭顺的临时动议“主席任期未过半,不视为一任”的决议案。确认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94~96年(2005~2007)的任期未过半,不视为一任,今年可再次参选。中常会也指出,决议符合〈人民团体法〉及〈国民党党章〉。

首先提出马主席不适合连任的立委蔡正元在脸书上指出,黄昭顺的提案只是“正视问题的第一步,但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蔡正元表示国民党还必须思考“党章”明订解释权属于全代会,中常会的临时动议是否逾越全代会职权,所以会中的决议是否能成立;而临时动议的法理基础,可否通过法院的审判。

国民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永权则指出,依国民党党章第41条规定:“党章解释之权,属于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中央委员会。”第21条则指出:“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常务委员会执行职务,并对其负责。”所以曾永权的总结是,“此次决议”会以报告事项补提下一次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查。

黄昭顺在提案中表示,“马主席竞选党主席连任”的适法性被同党委员提出,造成基层党员的不安与忧心,基层党员认为,国民党身为执政党,理应团结一致,全党一起支持政府拼经济,稳定民心。◇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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