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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离岸风电示范 产值逾4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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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5日电)经济部能源局今天表示,台电等3家公司取得今年“风力发电离岸系统示范奖励办法”补助资格,估计将可促进产值逾新台币480亿元。

经济部能源局能源技术组副组长曾增材指出,3家业者应在2015年完成4至6架示范机组设置,并在2020年前完成示范风场开发,3件示范案总装置容量将达300百万瓦(MW)以上。

今年“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审定会”核定,离岸风力发电20年趸购价格为每度5.5626元。

依据示范奖励办法,每家公司须设立2组机组,1组风机的装置容量为3.6MW,能源局会对设置费用50%给予无息贷款,未来机组发电后,透过电费收入还款。

另外,示范风场作业奖励最高补助金额上限为2.5亿元。

曾增材指出,为避开白海豚栖息地,除台电选址彰化县芳苑乡外海8公里、水深20公尺以上处设置风力机外,福海风力公司筹备处也规划在彰化县芳苑乡外海11公里,水深25至40公尺处设置30架风力机,装置容量达108MW离岸风场,目前已取得两架示范机组环评许可。

海洋风力发电公司筹备处规划在苗栗县竹南镇外海1至5公里,水深5至30公尺处设置30架风力机,装置容量达108MW离岸风场;未来将分阶段设置共72架风力机,总装置容量近260MW。

曾增材指出,能源局规划以每年新增300MW离岸装置容量的开发速度,推动大规模深海风场开发,逐步达到2030年累计装置容量3000MW目标。

未来,连同陆上风机,总装置容量将达4200MW,风力发电产业总产值可望达5000亿元以上。

他说,届时风力发电总装置容量将占再生能源总设置目标33%以上,可望成为最主要再生能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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