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同乡会促“海外不在籍投票”2016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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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玫艾尔蒙地市报导)今年7月,中华民国内政部正式投入10多亿元作为国内不在籍移转投票的软硬体规划之用。为了仍被摒除在外的侨民,22日上午全美台湾同乡联谊会及国内外多位关心侨务发展的人士共同发起“推动海外不在籍投票运动”,以落实全面民主, 实践平权投票。希望2016年能正式实施。
  
此活动共同发起人有全美台湾同乡联谊会会长吴程远 、中华民国国策顾问 前侨委会委员长吴英毅 、国家政策基金会顾问 前中华民国侨委会副委员长葛维新 、中华侨联总会理事长 立法院最高顾问简汉生、侨联总会美西南主任文光华、人间国宝旅美相声大师吴兆南 、全美中文学校联合总会会长戴启亮、台商权益咨询服务协会周国代 、副理事长台湾政论家 资深媒体人唐湘龙 、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执行长 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陈长文、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所长周继祥等。
  
吴程远表示,海外侨胞争取“不在籍投票”多年,现在政府投入10多亿在国内打造新一代户役政资讯系统,新增“不在籍投票”功能,但旅居海外的中华民国侨胞及台商仍被摒除在外。全美台联会希望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尽速组织跨部会“海外侨情访问团”,透过各地侨情汇集,规划能防弊、符合选举公平正义的海外不在籍投票系统。全美台联会亦将透过各地分会凝聚侨界共识,实现目标,以显彰公平正义,民主平权。
  
周国代表示,全世界众多国家皆推行不在籍投票,美国已施行多年。为促使中华民国与欧美等先进国家并列完全民主国家,给予旅居海外侨民与国内民众享有相同不在籍投票之便利性及权利;因之,希望将旅居海外的中华民国侨胞及大陆地区的台商纳入立法院讨论议题,让他们也拥有不在籍投票权。
  
吴兆南强调,宪法保障凡年满20岁的中华民国国民有依法选举的权利。推行海外不在籍投票的实施,将会更加保障国民参政权。

文光华表示,“不在籍投票”已在海外推动10年,目前时机成熟,但一定要促政府通过相关法案,不要再拖到2016年之后。
  
会中并宣读“海外不在籍投票”宣言,呼吁中华民国政府及朝野各党,尊重宪法所赋予国民之投票权利,在新增国内民众不在籍投票之户役政系统之余,应该平等对待海外侨胞,将符合选举投票人资格之旅居海外中华民国国民,共同纳入不在籍投票规划之列,并于2016年前正式实施。
  
宣言认为,旅居海外侨胞在这项政策中不应受到歧视,在经济全球化,护照免签国日益增加等因素影响下,民众赴海外求学、旅游、任职、投资或定居者将有增无减,实施海外不在籍移转投票更显急迫需要。目前的规定是旅居海外的侨民必须付出昂贵的旅费返国投票,这不但使他们执行公民权利的意愿降低,同时也让投票人执行公民权利的门槛下跌。
  
经过两次政党轮替的中华民国政府,在国际上高度宣扬民主成就之余,规划中之不在籍投票实施范围却仅限国内,让政府便民的美意打了大折扣。期望,政府及朝野政党以落实全面民主为依归,实践全民权利平等,给予旅居海外侨胞与国内同胞相同之移转投票便利,提高全民参与选举的比例,推动国家迈向完全民主现代国家之列。
  
鼓励民众支持,请上网 www.votetaiwan.org 参加“争取海外不在籍投票权”连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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