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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铭遭起诉 蓝绿齐喊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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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对于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罪起诉检察总长黄世铭,民进党主席苏贞昌1日表示,检察总长被起诉代表信用破产,应立即请辞下台;而马总统虽然有刑事豁免权,但任期结果后应予以追诉;此外,检方也应调查行政院长江宜桦是否涉刑事责任。不过法务部则认为,黄世铭涉犯轻罪,未达停职标准,因此不会立即将他停职。

黄世铭遭北检起诉后,蓝绿立委齐声谴责、要求下台。苏贞昌表示,民进党一开始就要求黄世铭停权接受调查,一直拖到被起诉黄还是不肯下台。苏贞昌也强调,黄世铭虽有任期保障,但检察总长遭诉,代表他信用破产,已经不足以担任职务。

民进党干事长高志鹏则痛批,检察总长被起诉是司法羞辱的一天,黄世铭连1天、1小时都不该再担任检察总长职务。民进党团也强调,黄世铭遭起诉,司法人员都引以为诫,未来不得再用干涉司法手段引发政争。

国民党党团书记长林德福则表示,黄世铭虽有任期保证,但遭起诉后,就不该再担任检察总长。而身陷关说疑云的立法院长王金平则简短表示,他相信、尊重司法;不过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表示,第一时间也要求黄世铭知所进退,但了解起诉理由后,她认为,去留该由黄世铭自己抉择。

立法院长王金平(中) 1日在立法院,对于媒体追问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等案遭起诉一事受访表示,“相信司法、同时也尊重司法”。(中央社)

检察总长黄世铭因涉泄密等案遭起诉,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中) 1日在立法院受访表示,“尊重司法,也希望透过司法还原真相”。(中央社)

法务部表示,黄世铭所涉犯的泄密罪及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27条,皆属于〈刑事诉讼法〉中不得上诉第三审的轻罪,且要经过法院审判,才能认定相关刑事责任;至于行政违失部分,法务部目前已移送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尚未议决。

法务部强调,黄世铭所涉刑事案件情节是否重大,不应以涉刑案被起诉做为唯一判断依据,因此不会立刻将他停职。◇(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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