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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摇晃症候群 恐失明瘫痪

施芝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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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据国外数据显示,发生“婴儿摇晃症候群”的婴儿,约15%到38%会死亡,30%有失明、瘫痪或意识受损等永久伤害,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与中华民国儿童保健协会20日举办摇晃症候群宣导记者会,呼吁家长们照顾幼儿时应特别注意头颈支撑的稳固性,以免酿成憾事。

婴儿摇晃症候群是指因为施加于婴幼儿头部剧烈且快速地的来回摇晃而造成的伤害,不一定有头部的直接碰撞,但头部的撞伤亦常合并发生。主要发生年龄在0到4岁之间,婴儿脑部的水分含量较高,被摇晃时,脑部容易被扭曲和压迫,可能造成脑部损伤甚至死亡,其他后遗症如:失明、瘫痪、学习障碍、动作发育迟缓、语言障碍、癫痫等永久伤害。

靖娟基金会统计以97到102年(2008到2013)新闻案例发现,“婴儿摇晃症候群”的孩子都是未满一岁脆弱的新生儿,而照护疏失为最主要的因素。靖娟基金会近2年就接触约6起类似个案,其中臣臣在1岁7个月时在受托的保母家受伤,医生判定为“婴儿摇晃症候群”,因头部伤害使得臣臣左半侧肢体发展受损、左眼完全失明、认知及语言能力受损。

靖娟基金会执行长林月琴提醒,造成摇晃症候群的主要危险动作,包含对婴儿不当晃动、抛接、翻滚、撞击、旋转及无支撑固定,抱着孩子时需注意颈部的支撑,而坐或躺时,更要避免因无固定而有倾倒、滚落的危险发生。

儿童保健协会邱南昌理事长更提醒照顾者,若孩子身上有瘀血等疑似跌坠之伤痕或是腋窝有指痕,皆可能是婴儿遭受摇晃或撞击,照顾者72小时内必须特别提高警觉,婴儿如有嗜睡、昏迷、抽搐痉挛、囱门膨起等异状即应尽速就医,把握复原黄金期,才能将伤害减到最低。◇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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