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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未受补助私校 免试仍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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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8日电)十二年国教私校问题备受各界批评,教育部今天晚间表示,即便未接受政府任何补助,也需提供15%的免试入学名额,没有例外。

外界担心十二年国教免学费政策推动后,造成公私立学校的不正常竞争。私校国中部入学时,透过考试筛选学生,3年后以高比例直升高中部,享受政府的学杂费补助,造成许多父母急着将孩子送入私校。弱势家庭孩子没得选择,则只能进入公立学校,形成阶级差异。

教育部今天晚间发出正式声明稿,重申曾接受政府补助的私校,不得以考试或甄选方式招收国中部、国小部学生,否则将扣减直升高中部名额。

为了杜绝私校以高比例直升,促成“买国中送高中”现象,逼迫孩子在国小、国中阶段便面临挤入私校的竞争。立法院刚三读通过的“高级中等教育法”明订103学年度,私校直升比例不得超过60%,108学年度则不得超过50%(现行为80%)。

教育部并推动“私立学校法”第57条修正案,明定同一学校财团法人所设立的各级学校,只要其中一校或一学部,“曾”接受政府奖励、补助,或由政府负担学费,都应提供免试名额,且不得以考试或甄选方式筛选学生。

即便是完全没有接受任何补助,创校时也不是由政府捐助设立,仍须负担“公共性责任”。教育部指出,根据“高级中等教育法”第35条,仍至少需提供15%的免试名额,供就学区内的其他国中毕业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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