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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要求落实刑警值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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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6日电)内政部警政署今天说,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对刑警勤务时间规定明确,但部分县市政府警局可能未完全落实,将了解并要求改善。

由警察眷属组成的中华民国警察警声会下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警察服勤时间被切割、分段,中间甚至还排空勤时间,根本无法好好休息,担心长久下去会过劳。

警声会长陈明怡说,她先生在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服务,正常排勤时间为上午9时到晚间9时,剩下12小时为待命服勤时间;但若有接案,往往会忙到超过表定待勤时间,根本无法好好休息。

她说,据台北市、彰化县及云林县等县市刑警、警眷反映,有时勤务结束后,还会先排2小时空勤时间,等同被迫多待在警局2小时。

警员刘耀仁的太太表示,她先生民国100年10月3日在分驻所执勤时中风合并水脑症昏迷至今,中风前4天在派出所执勤共56小时,却因警察没过劳认定标准,至今新台币205万元医药费都要自行负担,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刑事局侦查科研究员张永呈说,刑事局早已函令要求人力充足的侦查组,应分段执勤,每人每天服勤时间约8到10小时;若因办案超勤,主管应机动调整人力,使超勤人员适度休息。

张永呈表示,有县市警局要求刑警空勤2小时,将了解并要求改善。此外,警政署积极推动整并分驻所,希望更多警力投入日常勤务,让所有警察都能好好休息,并已在研拟警察服勤时数标准,维护警察健康,让警察服勤时受伤或生病,给予适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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