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权律师专栏

申请劳工移民第二优先(EB-2)还是申请第三优先(EB-3)?

谢正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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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工移民还没有开始排期之前,移民的优先类别一般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所有的劳工移民类别拿到绿卡的时间几乎相同。但是劳工移民开始排期后,劳工移民的申请类别不同,拿到绿卡的时间则截然不同。如果按照劳工移民第一优先类别(如特殊人才或杰出教授或科研人员)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一并递交I-140移民申请和I-485调整身份申请,还可以一同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毋需申请签证进入美国)。原因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名额够用,移民不用排期。但是大多数外籍学生学者和员工达不到第一优先类的条件,他们也没有办理EB-5投资移民的条件,这些外籍人士只好按第二类优先(EB-2)或第三类优先(EB-3)申请美国绿卡身份了。

  EB-2是劳工(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种类(Employment based second preference)的简称。EB-2(劳工移民第二优先)包括两种:第一种是PERM劳工纸申请中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的申请。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PERM劳工纸申请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同属EB-2,PERM劳工纸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之前(为他递交I-140移民申请之前)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工人,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工人的情况下,才为外籍员工递交I-140申请。而后者则是外籍员工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不经过劳工部)申请免掉广告招聘过程,请求移民局批准其永久移民美国。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比较特殊而且多数不需要雇主支持。有关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可以阅读谢律师的早期文章〈国家利益豁免〉的条件及自我评估(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218.htm)。下文仅谈论PERM劳工纸中的EB-2和EB-3申请。

  第二类优先EB-2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PERM申请的职位要求硕士学历或者学士学历另加5年工作经验。如果职位只要求学士学位或者要求学士学位另加5年以下的工作经验,此类申请不是EB-2。(2)美国雇主同意PERM申请的职位的广告中可以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这一条非常重要。即使第一个条件符合,但雇主就是不同意在广告上写上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加上5年工作经验,仍然不能办EB-2。相反,如果按劳工部的要求,某职位只要求学士学位,但雇主坚持要求硕士学位,而且有材料证明其学位要求的合理性或是因为其生意需要,仍然可以按EB-2种类来申请。(3)外籍员工必须拥有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如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但外籍员工只有学士学位和5年工作经验,一般不行。如果职位要求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但外籍员工只有硕士学位,一般也会构成问题。类似复杂的问题,便需要办案律师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了。

  第三优先(EB-3)又包括三小类:第一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本科学位。第二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训练(技术工人)。 第三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两年以下经验(无技术劳工)。很显然,这三类包括所有的最高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或者以下的外籍劳工的移民,而且,相对第一优先类别(如特殊人才或杰出教授科研人员和跨国公司主管)以及劳工移民第二优先(要求硕士学位)而言,只有大学本科或者没有上过大学的这部分人毕竟要多得多。但是,美国移民法分配给前三类优先顺序的移民申请的移民名额是一样的,都占全世界范围的签证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八。当更多的只受过大学本科教育或者没有大学文凭的外籍劳工申请劳工移民时,按第三优先递交申请的案件必然要比第一优先(EB1)和第二优先(EB2)的案件慢得多了。这样外籍员工能申请第一类或第二类优先的,一般不走第三类优先申请。但是2013年8月的移民排期表明中国大陆出生的第三优先申请排期比第二优先还快,这表明中国大陆出生的绿卡申请人绝大多数拥有高等学位,绝大多数按第二优先类申请绿卡,或者很少人按第三优先类申请绿卡。这也说明第三优先类并非总是比第二优先类晚拿绿卡。

  那么,到底哪些因素决定是按EB-2申请还是EB-3申请呢?

  一. 职位的学位要求

  如果PERM劳工申请的职位本身必须要求硕士学位以上要求的,有这种职位的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只能按第二类优先来申请。例如,大学教授职位最低按第二类优先申请,很难做成第三类优先申请。相比之下,餐馆厨师职位一般只能按第三类优先来申请,还没有见过餐馆厨师职位要求必须有硕士学位的。然而,其他大多数职位一般要求本科学位,但是也可以按第二优先来办。这种情况能否办理成功,就要看办案律师的经验,雇主的配合以及工资的要求等各方面因素。

  二. 雇主的要求与配合

  如果按照美国劳工部的定义,绝大多数职位都只要求本科学位,即只能按第三优先类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是按第二优先类申请还是按第三优先类申请,就要看美国雇主的要求和雇主的配合。如果美国雇主坚持说这个职位不要求硕士学位,这个PERM申请就只能按第三优先类申请。如果这个职位一般要求学士学位,但雇主要求,同意或不反对要求硕士学位的条件,这个PERM申请可以按第二优先类申请,但是如果劳工部日后对该高学位要求提出异议,雇主必须提供材料和论据为高学历的要求辩护。外籍员工和移民律师不能在没有雇主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按第二优先类递交PERM申请。

  三. 工资的要求

  有人认为薪资多少是办理第二优先类EB-2的条件之一,EB-2申请就应该有第二级(Level II)工资。这是一种误解。雇主支付的薪资越高,第二类优先PERM劳工纸申请就相对越好办。如果薪资不高,但雇主同意用较高的薪资办理劳工纸,PERM申请也能办成功。但是,EB-2和Level 2(第二级)薪资之间不是对应关系。如果雇主要求硕士学位,但劳工部发给的流行工作低于二级工资,仍然可以办成EB-2。因此,薪资问题不是办理EB-2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如果劳工部发出的流行工资远远高于现有的工资水平,基本上无法按第二类优先递交PERM申请。

  四. 其他综合考虑

  按第二优先还是第三优先,还有其他各个综合因素要考虑。相对第三优先(EB-3)申请,第二优先(EB-2)申请难度稍大一些。但是为了尽早取得绿卡,我所为中国大陆出生承办的绝大部分PERM劳工纸申请都按EB-2类别办理,而且我成功地办理了几百起EB-2 PERM申请。但是并非所有都是如此。例如,工资太低或雇主坚持按第三优先办理,不妨先按第三优先申请,然后机会成熟,带走第三优先的早先排期(优先日),用到以后的第二优先申请上。这样抢先于迟迟不开始绿卡申请,等雇主同意按第二优先申请的外籍员工拿到美国永久居留身份。总之,有关办理EB-2第二优先申请或者第三类优先的一些具体技术细节和策略,我们将对个别案件一一解决。限于文章篇幅,不在此一一阐述。需要办理绿卡申请的雇主和外籍员工,可与律师联系。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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