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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安局:情报通讯监察程序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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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30日电)国家安全局长蔡得胜今天说,情报通讯监察是侦办间谍罪的主要手段之一,至少需经3个单位审核,程序严谨,他上任后还没签发监听票。

司法关说疑案牵扯出特侦组监听范围的争议,立法院外交和国防委员会今天邀国安局长蔡得胜报告并备询,蔡得胜报告前受访作上述表示。

蔡得胜表示,这个事情和国安局无关,国安局也不知情。一般来说,情报通讯监察主要以监听间谍罪为主,过去国安局破了25件间谍罪,情报通讯监察是侦办的主要手段之一。

蔡得胜说,情报通讯监察程序相当严谨,至少要经过3个单位审核,包括调查局、国安局和高等法院,并经过12道程序,他从出任国安局长以来,没有直接签发监听票,且监听的实际执行也不是国安局。

蔡得胜进一步说明,国安单位一旦发现反情报线索,认为有调查必要,通常先交给调查局立案侦办,调查局认为条件成熟,有必要运用监听手段时,以调查局长具名向国安局提出申请。

蔡得胜说,申请案件到了国安局后,还要经过2单位审核,国内处先审核间谍要件审核;再交给第五处审核是否符合通保法,最后经高院专责法官审核通过后,同意国安局发监听票,后交调查局等执行单位执行,“监听票的公文我要看三次、批三次,国安局没有一个公文像这样严谨”。

被问及特侦组监听会不会过于浮滥、会不会害怕也被监听?蔡得胜说,他个人认为,没有犯间谍罪,不会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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