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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广案被告 申请移案马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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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12日专电)以出庭便利性及被告人身安全为由,广大兴案被起诉菲方海岸巡防队员提出请愿,要求最高法院将全案从菲律宾北部移至马尼拉审理。

海岸巡防队员在长达11页的请愿状中说,如果广大兴案继续在菲律宾北部法院审理,将出现“审判不公”的情况。

2013年5月9日发生台湾渔船“广大兴28号”遭菲国海岸防卫队巡逻艇射击事件,船员洪石成中弹身亡,8名开枪的菲方人员被控杀人罪名,其中2人因试图呈交不实相关枪弹报告,被加控妨碍司法罪名。

基于犯罪地点的管辖权原则,菲国检察官就广大兴案向巴丹省(Batanes)和卡加延省(Cagayan)地方法院提诉。

但巴丹省位于菲国最北端,距马尼拉约860公里,每周只有1班小飞机往返,不但常客满,又常因天候不佳停飞,而卡加延省同样位于菲国北部,距马尼拉超过500公里。

请愿状说,广案所有被告、辩方证人、相关证据都是在马尼拉,即使是住在台湾的证人,若要前往巴丹省也需先到马尼拉,因此,案件移至马尼拉审理,对司法程序、涉案各方都有利。

被告律师称,从马尼拉往返巴丹省将耗费大量时间、资源与人力,不仅8名被告的财力难以负荷,相关证人的出庭意愿也会受到影响。

此外,他们每次出庭都会面临被攻击或骚扰的威胁,特别是台湾在“周遭有可观的军事力量”。

下达开枪命令的小队长德拉克鲁兹(Arnold de laCruz),未出现在请愿者名单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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