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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玩3C超时要罚 家长:影响学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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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立法院1月23日三读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明确规范儿童及少年不得“过度”使用3C产品,情节严重者,可处家长1~5万元罚锾;卫福部则表示,2岁以上儿少,每30分钟就得离开3C产品休息一下。台中一家长4日透过议员出面指出,限制30分钟,已影响家中小孩的作业,规定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

近年儿少接触3C产品机会增加,引发长时间使用3C影响儿少身心发展的疑虑,包括注意力不集中、社交沟通能力、亲子关系都会受影响。立法院通过修正《儿少法》第43条,明定儿童及少年不得超过合理时间,持续使用电子类产品,修法也引起网友热议,认为立意虽良善,但所谓“过度”使用定义是什么?

台中立委参选人前议员刘国隆表示,立院通过立委卢秀燕“小孩不能玩3C超过半小时”的提案,已经引家长与学校一片混乱。他说,每个家庭与孩子的状况都不同,小孩玩3C有的是益智性的,这是社会趋势,应该用引导的方式,让孩子往正面的、知识性的方向,不该立法规定。

一柯姓家长出面指出,家中高一生,经常要和同学一起合力完成专题作业,但碍于规定30分钟就要休息,常弄到深夜被关机重来,气得捶桌子,这也影响到亲子关系,她批说,规定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相符。

刘国隆表示,法令在执行上有困难,管太多影响到私生活,也开了民主倒车。他说,包括学校课堂现在都使用电子白板上课,一堂45分钟,是不是也30分钟就关机,违反规定是要罚老师、还是家长?他呼吁“恐龙”立法应该立即停止,建议召开公听会汇整多数家长意见、再修正。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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