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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贫行乞 嘉县:提供孩子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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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26日讯】耶诞夜嘉义县陈姓妇人带着4名儿女到台南花园夜市行乞,还在夜市厕所洗澡。嘉义县政府社会局今天表示,会与母亲讨论后续照顾计划,提供孩子最佳利益。

对于媒体披露单亲妈妈夜市公厕洗冷水澡,嘉义县府社会局经评估提出4点处置。包括1、陈妇独立照顾4名子女,领有民间及公部门补助近新台币2万8000元,另有教育储蓄专户约100万元,目前民生基本需求尚能支应,但妇人仍有经济不足焦虑。

2、妇人行动较不便,且有携子在外情形,评估目前儿少照顾有疏忽议题及人身安全之虞,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将进行紧急安置,后续进行亲职教育辅导及家庭处遇等追踪辅导。

3、由于安置乃儿保处遇最后防线,势必造成母亲情绪激动与家属抗议,担心有危急自伤之虞,将通报相关单位介入,希望透过紧急安置以维护少人身安全,并续与妇人讨论后续照顾计划,以提供小孩最佳利益。

4、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6条规定,儿童及少年有未受适当之养育或照顾,非立即给予保护、安置或为其他处置,其生命、身体或自由有立即危险或有危险之虞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予紧急保护、安置或为其他必要之处置。

另依同法49条,任何人对于儿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儿童及少年行乞。再依同法102条主管机关应命父母、监护人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接受4小时以上、50小时以下的亲职教育辅导。(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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