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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环评新规定 大开发案需有绿能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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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26日讯】台北市环保局今天说,北市环评委员会通过新规定,未来送环评大型建案不仅需达银级以上绿建筑,且应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节能管理系统、雨水回收等设施,预计10月底公告实施。

环保局表示,环评委员会上午通过“台北市推动宜居永续城市环境影响评估审议规范”,规定未来台北市需经过环评审查的建案,如山坡地1公顷以上的开发案、30层以上住宅大楼,或20层以上办公、商业或综合大楼等,都需符合新的环评规定,以达到永续城市目标。

环保局说明,第一是必须使用绿能,建筑基地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应于屋顶设置建筑面积5%以上的太阳光电发电设备;用电大户(即用电契约容量800瓩以上),自行设置或使用再生能源达5%以上,推估至少每年可增加20万度再生能源发电量。

第二是建筑物应提出节能效益评估,及施工及营运期间减少温室气体50%的作法。另要求旅馆及商业办公大楼均应设置能源管理系统,落实节能减碳。

第三,建筑基地应设置雨水回收再利用设备,用于植栽浇灌、空调冷却等,替代自来水4%以上;第四是建筑物绿覆盖率至少50%以上;第五,汽机车停车位应有1/3留设充电系统,也应有自行车停车空间;第六,规划时应调查基地是否位于捷运禁限建范围,以及文化资产、受保护树木等,高楼建筑应对都市防灾避难提出因应对策。

第七,为防治工地空污与噪音,建筑施工时,必须采用加装滤烟器或符合第四期以上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具或车辆,并且在工地设置噪音即时监测看板,维护施工环境品质,并将大楼外墙光害、餐饮业污染防制等纳入规范。

环保局表示,本项审议规范日前已多次与相关机关、团体及环评顾问机构讨论,预计10月底公告实施。(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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