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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税改兼顾公平 台学者提3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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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台湾财政部税改期末报告上周公布,研究团队就股利所得课税提出“分级分离课税”及“税额抵减”2种方案。而对于攸关539万纳税人的薪资特别扣除额是否提高,以及综所税调降幅度的部分,学者表示有三大考量,交由财政部裁定。

这次税改相关研究由财政部委托中华财政学会执行,计划成员之一的政大财政系副教授陈国梁表示,这次税改主要针对股利所得,配套的薪资特别扣除额、标准扣除额在报告中都有提,只不过未特别谈数字,综合所得税税率也仅建议从最高45%降到40%,最后的数字由财政部去拿捏。

不过若考量到税负的衡平性,股利所得在这次税改中受益,其他所得相对受伤,因此若要做衡平地调整,陈国梁提到有三大层次,首先应该动的是薪扣额,因薪资跟股利是两个最大的税,股利有好处,薪资不能都没有;其次若要做到雨露均霑,可以动标准扣除额,但有些人可能用列举扣除的方式,如此一来动标准扣除额未必有好处;最后若要再强化,综所税最高45%的税率可考虑降到40%,因为考虑到领股利跟领薪水者两边的衡平性。

但研究团队提醒财政部,综所税税率属于45%级距的申报户,八成的所得是来自股利,因此税改若股利税负已下跌,相当于八成的人已经得到好处,“还要把整个税负从45%拉下来吗?”他强调,综所税税率调降产生的税损也要考虑,因此衡平的程度要多大,财政部自己要去做判断。财政部则表示将参考期末报告的内容,估计5月提出改革方案送行政院审议。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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