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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陈隆翔遭弹劾 彰检重申司法独立力挺检察官

彰化地检署力挺检察官。 (谢五男/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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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谢五男台湾彰化报导)现任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陈隆翔,于5年前担任彰化地检署时,侦办“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李姓秘书长涉侵占公款案”,侦查终结为缓起诉处分,但监察院认为,承办检察官侦查间有许多重大违误,应没收、销毁之物,竟发还予被告,违反规定,于14日以6比5的票数通过弹劾,消息传来引起司法界哗然。

彰化地检署对于监察院通过弹劾检察官陈隆翔表示遗憾,于14日晚间发表声明,重申司法独立不容侵犯,并力挺基层检察官。

检方指出,检察官陈隆翔于彰检服务期间,侦办 104 年度侦 字第 491 号、10165 号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李姓秘书长涉嫌诈欺、伪造文书等案件,于 105 年 1 月 18 日侦查终结而为缓起诉处分,经职权送请再议,台中 高分检亦予驳回而维持原结论。

监察院对该案多所质疑,认原检察官漏未论断伪 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侵占及盗用公印文等犯罪事 实、为何缓起诉处分书未交代没收事项等问题,多次 要求陈检察官及本署、台中高分检、法务部检察司提 出书面说明,亦多次约谈曾承办相关案件之检察官、 主任检察官、检察长等。

不料,监察院仍就司法核心之事 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不表认同,并据以通过弹劾陈检察 官,本署认为已经伤害司法独立,深感遗憾。

彰检指出,检察官为国家公益代表人,本于其法律专业及良 知,公正独立认事用法、侦办案件,为大法官会议释 字第 325 号解释所阐明之民主法治真谛。该署肯定陈隆翔 检察官认真负责,并重申捍卫国家赋予检察官之职 权。◇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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