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视华视3年内公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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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由民进党立委罗文嘉、沈富雄、曹启鸿、叶宜津等二十位立委组成的阳光媒体小组,今天上午就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的议题公布修法计划;限制政党及民意代表完全不得经营广电媒体外,限制对象也扩及有线电视及广播电台。因此政府三年内应分年编列预算买回台视及华视的非官股股份。

据中时电子报4月29日报导,党政军退出四台的议题再现!由二十位民进党立委组成的民进党阳光媒体小组今天公布修法计划;除一并要求修订人团法、广电法等五项法案,限制政党及民意代表完全不得经营广电媒体外,限制对象也扩及有线电视及广播电台。此外该小组主张,目前由党政军经营的无线电视台,未来应朝公共化方向发展,因此政府三年内应分年编列预算买回台视及华视的非官股股份。

 由民进党立委罗文嘉、沈富雄、曹启鸿、叶宜津等二十位立委组成的阳光媒体小组,今天上午就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的议题进行讨论,确定修法方向,并在中午送民进党立院党团会议讨论。小组召集人罗文嘉表示,该小组对于相关议题采取比较严格的认定,所以除了要求政党不得经营广电媒体外,限制对象也含括民意代表,有线电视也适用这项限制。除此之外,并限制有线无线媒体交叉持股的上限为百分之二十。

 至于曾引发朝野争议的释股问题,罗文嘉指出,阳光媒体小组和新闻局的立场较为一致,主张朝公共化方向发展。因此,在广电法修法限制党政军经营广电媒体后,政府必须在三年内将这些媒体的非官股买回,并且和公共电视联合经营。罗文嘉证实,这项修法设计的确是以未来公视与台视华视合并为一家电视台为设计蓝本,避免媒体再遭财团垄断,也有利于才刚起步的公视,比照欧洲经验成长茁壮以提供民众更好的服务。

 罗文嘉表示,小组成员在讨论过程中,并没有针对个别媒体的特殊状况进行讨论,不过他坦承小组修法要求理想性较高,势必会引发包括民进党内部的异声,他们也希望送党团会议讨论后,能够引发各界更多关注,共同努力改变国内媒体环境。

 因为民进党阳光媒体小组要求修法限制民意代表和政党全面退出媒体经营,使得政治人物与媒体的关系又受到瞩目。

 根据媒体观察文教基金会在去年底所作的调查显示,与媒体经营有关的立委包括,担任北美卫星电视公司董事长的民进党立委许荣淑,担任民视董事长的民进党立委蔡同荣,担任环球电视董事长的立委张俊宏,以及担任中天电视台董事的国民党立委洪秀柱(法人代表)。

 此外,无党籍立委陈文茜是台视董事,无党籍立委蔡豪则是东森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同时也是民众日报董事长及发行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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