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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前应作足功课看清屋况 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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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购买房屋为人生大事,更是一生努力之心血,消费者若有购买房屋需求,应先作足功课,并看清屋况,确认是否符合需求,再决定签约购买,以确保权益。

桃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接获消费者申诉,其于110年1月经由不动产经纪业者(下称房仲业者)居间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书,购买位于桃园市龟山区之房屋,卖方于建物现况确认书中之“建物现况是否有渗漏水情形”项次中勾选“是”,仅备注是浴室墙面有壁癌;另于“是否曾在最近1年内修复渗漏水”项次中勾选“否”、“是否有损邻或邻损情形”项次中亦勾选“否”。

嗣后于110年3月交屋后,申诉人始知悉浴室有渗漏水情形,并已造成楼下住户损害,楼下住户并同时向卖方及申诉人请求损害赔偿;该楼下住户并表示,该房屋于交屋前即有渗漏水至楼下,并已告知卖方,惟卖方置之不理,仍委托房仲业者销售该房屋,申诉人认为房仲业者未善尽该房屋有渗漏水情形之调查责任,造成其权益受损,爰提起消费争议申诉。

桃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110年1月至9月受理不动产经纪类消费争议案件计182件,申诉人认为房仲业者未善尽房屋现况调查责任,造成权益受损,即为常见争议原因。依内政部公告之《不动产委托销售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房仲业者应就受委托销售房屋之产权及现况进行调查(例如建物有无出租、是否有渗漏水、有无违建或禁建等情形),制作不动产说明书,由经纪人签章并经卖方签认后,据以向买方说明。消费者在决定签约购买前,务必实地看清屋况,详细了解不动产说明书内容,确认符合需求,再签约购买,切勿因房仲业者之行销催促而冲动签约。

桃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提醒,民众在购买房屋之前务必要作足功课,内政部印制有“民众看屋注意事项参考表”,以提醒民众购屋应注意事项,民众可至内政部不动产资讯平台(https://pip.moi.gov.tw/V3/G/SCRG0303.aspx)下载参考,逐项查看,以确保自身权益。

民众如有购屋或卖屋需求,应慎选合法及信誉良好之房仲业者提供服务,并可透过不动产服务业资讯系统(https://resim.land.moi.gov.tw/Home/PriIndex),查询合法房仲业者。此外,民众亦可透过内政部不动产交易实价查询服务网(https://lvr.land.moi.gov.tw/),查询欲买卖房屋邻近区域相同建筑型态房屋(例如透天厝、公寓、华厦或大楼)之近期成交行情,避免买高或卖低之情形,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有消费问题,可于上班时间拨打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洽询。◇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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