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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产学条例10大缺失 台民团吁初期试办限台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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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产学创新条例)草案,经济民主连合、台湾学生联合会4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该条例存在重要技术外流、扩大中资威胁等10大缺失,建议缩小试办范围,初期以台积电为限的方案,避免现有产学条例上路后衍生出更多问题。

立法院教文委员会近期初审通过“产学创新条例”草案,引发民间团体诸多质疑。经民连与台湾学生联合会等团体4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解决半导体产业人才不足、学用落差之问题,但却存在掠夺高教资源、院长一人独裁等重大争议10大缺失,建议缩小试办范围,初期应以台积电为限的方案。

经民连表示,教育委员会召委张廖万坚4日召开“产学创新条例”公开协调会,并请张廖万坚公布民团的14点主张内容,希望立委及行政院能采纳。

台湾学生联合会高教委员会主委黄彦诚表示,“产学创新条例”存有重大争议,且研究学院以发展国家重点领域产业、提升特定产业之竞争力为任务,与大学之教育本质容或存有紧张关系,如何处理应谨慎为之,稍有不慎,确将危及国家百年大计。

他表示,为贯彻教育部草拟本条例的实验性质,本条例应明订研究学院的产学合作创新实验,应从获国人信任的“护国神山”台积电开始。如果连台积电的实验也失败,不相信其他企业可能成功;若台积电实验成功,可在3至5年后扩大适用于其他重点领域产业。

他说,未来若需扩大适用于其他重点产业,应考虑台湾于全球竞争中的经济自主策略、永续发展、社会团结、国家安全等因素,召开听证会征询学者、专家与各界意见,经立法院同意后再行办理,不应该像目前条例版本,一次性开放所有国立大学与企业。

台湾公民阵线社群部主任卢嘉安表示,“产学创新条例”不仅涉及高等教育,还与国家科技发展、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若由教育部担任主关机关,缺乏相关专业领域人士,欠缺通盘规划及视野,建议应由科技部担任主管机关,日后配合行政组织再造,由跨部会参与的国发委担任主管机关。◇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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