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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密帐案 徐炳强被求刑15年 刘冠军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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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永盛、刘志原╱台北报导〕被形容为政坛超级台风的国安密帐贪渎案,台北地检署昨天侦查终结;检方认定前国安局少将会计长徐炳强及前上校出纳组长刘冠军,涉嫌将外交部返还的“巩案”垫款中,约二亿五千万元公款交付台综院董事长刘泰英,用于购置台综院淡水办公房舍等用途,其“公款私用”行为涉及侵占公有财物罪嫌,依贪污罪嫌将他起诉,并具体求处徐炳强十五年重刑;刘冠军也被求刑十二年。

  徐炳强两百万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昨晚针对“国安密帐”案召开移审接押庭,合议庭认为,本案涉及国家安全,决定不公开审理,合议庭于晚间裁定被告徐炳强以两百万元交保,并予限制出境、限制住居,且谕令被告不得与同案被告刘泰英、刘冠军联络。

 检方则认定前国安会秘书长殷宗文(已殁)及刘泰英均为本案共犯,刘嫌部分将另行侦结;而润泰集团负责人尹衍梁涉嫌协助刘泰英洗钱,检方已指挥调查局续行侦办中。

 昨天法院承审审判长询问徐炳强是否认罪,徐即表示,自己是业务人员,配合长官指示汇款及处理经费,并强调自己不是情报人员,他也向法官表示,自己并未涉及不法。

 徐炳强在家人送来两百万现款,办妥交保手续,于八点五分左右步出法院时,前去保护他的友人还动手殴打采访的媒体记者,造成多人受伤,也有电视摄影机遭打坏。

 检方起诉指出,八十三年五月间李前总统访问南非时,答应捐赠该国执政党“非洲民族议会”(ANC)约一千零五十万美元,用以巩固台、斐邦谊。随后即由国安局以“奉天”专案经费(俗称国安密帐)本金,垫款支援二亿八千二百余万元,合当时币值为一千零五十万美元。

  追回近三亿代垫款

 但国安局拨付所谓垫款后,于八十四至八十六年三个会计年度内,利用该局预算余额近二亿元,归垫回“奉天”专案经费之账户中,仅余约九千万元未回补。

 徐嫌等人明知“奉天”专案经费仅余九千万元待回补,却于八十七年九月间,以国安局名义发函外交部,要求外交部返还“巩案”垫款美金一千零八十万元(徐嫌又加上与巩案无关之另笔美金三十万元)。

 惟前国安局长殷宗文曾多次于国安会议后,当面向时任外交部长的胡志强要求返还“垫款”;另胡至总统府洽公时,总统府秘书室主任苏志诚也多次催胡返还垫款。

 后经协调,乃决定由外交部归还国安局巩案垫款一千零五十万美元,另笔援外款则减为二十万美元,胡于八十八年一月间批示还款一千零七十万美元。

 但外交部于八十八年还款时,美元兑台币汇率比为一比三十三元左右,比国安局拨付巩案款项时的汇率比一比二十六元左右超出甚多。

 总计外交部还款约相当于台币三亿五千万元,但国安局当初的拨款额合台币约二亿八千万元。

  徐等人侵占千万元

 外交部还钱后,徐嫌仅将约九千万元归垫“奉天”专案经费账户,余款并未入账,其中约二亿五千万元系交付刘泰英,用于购买位于淡水的“安峰登泰大楼”部分楼层,做为台综院办公房舍使用;另有约一千万元遭徐嫌等人侵占。

 八十八年五月间,即徐嫌已交付公款给刘泰英后,徐嫌为掩饰犯行,竟指示刘冠军假造“固谊专案”名义,制作国安局假公文,意图报销挪用的公款,但因认为不妥而作罢。

 九十一年三月间,国安局发现外交部返还垫款中,账目不明,清查后发现有近八百万美元短缺。

 徐嫌为图卸责,遂与殷宗文、刘泰英密议,向国安局推称巩案经费处理原签遗失,由徐嫌撰写报告及备忘录等文件,伪称近八百万美元系补助台综院第四所开办经费及汇兑损失等用途。

 刘泰英为应付国安局查账,也出具假收据,日期倒填为八十八年四月间之收据,再由徐嫌转交国安局。

 另刘嫌明知所侵占之公款已花用殆尽,仍指示下属编制台综院第四所仍有二亿五千余万元资产的不实资料,提供国安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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