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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泰英去留延明天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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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开发金控应财政部要求召开的工银暨金控临时董事会,昨日历经下午近三个小时的冗长讨论,最后决议在六月二十日召开常董会,由常董们再行讨论董事长刘泰英的适任性,开发金控表示,昨日的讨论内容,将在做成翔实纪录后,供主管机关参考。

  昨日下午二点半召开的临时董事会,据了解,除了沈庆京及林新一等二名董事未到场开会外,其余十九名董事、监事弄自到场,甚至包括刘泰英的委任律师、开发金控法律顾问钟永盛也出席。

  开发工银及金控的临时董事会,虽是应财政部的要求召开,但根据了解,昨日的议案中,除了董事长刘泰英的适任案外,竟还安排了数件投资案的讨论,以及大华证券、工银等子公司的业务报告,使得会议在召开近一个半小时后,才开始讨论到财政部要求的人事议案。

  根据转述,在讨论董事长适任案之前,刘泰英的委任律师钟永盛,先花费了极长的时间,阐释目前财政部引用银行法等法令的不适当性,他认为,在司法尚未定谳之前,依法刘泰英以无罪推定原则,仍可担任该公司负责人的职务,不可要求刘泰英去职。

  在委任律师充分表达意见后,各董、监事成员才陆续表达对此事件的看法,开发金控代理发言人方凤山指出,经由每位董监事充分意见交流后,董事会决议,授权于六月二十日召开常董会,再行讨论董事长的适任案。

  此外,昨日董监事们也达成另一项共识,由董事长刘泰英以股东最大权益、员工稳定及公司长远发展为优先考量,提供常董资讯,经由充分讨论后,再提常董会作出最后之决议,至于昨日的董监事发言内容,开发金控已全数录音,尽速作成翔实纪录供主管机关参考。

  至于刘泰英本人是否在会中曾经表达续任与否的意愿﹖据转述,刘泰英针对此一事件,因个人去留问题造成各方的困扰,“深表歉意”,但未对个人去留明确表达意见。

  刘泰英在董事会中表示,他上任至今已近十二年,中华开发也由资本额三十七亿元的信托公司改制为工业银行,再发展为资本额一千零七十五亿元的金控公司,他认为中华开发若没有这样的成长,可能早就被购并了,他表示,不论未来是否担任这项职务,希望中华开发能持续成长,也请董事们继续支持公司。

 

〔记者朱汉崙╱台北报导〕对于开发金控临时董事会的决议,代表财政部出面召开记者会的金融局长曾国烈以“甚为不妥”严词批判,并直指刘泰英在昨日董事会中未作应有的回避,导致董事会无法就董事长的适任性作成决议;至于刘泰英在明日召开的常董会上是否应回避?

 对此曾国烈表示,“这是普通常识,不要问我。”  中华开发董事会于昨日下午近五点结束之后,财政部经过三个小时会议的讨论,由金融局长曾国烈在晚间代表召开记者会。

 他指出,这场临时董事会未就刘泰英所涉各案提供应有书面资讯,且讨论过程中刘未作应有回避,致董事无法就具体事实资料来讨论刘担任金融机构负责人适任性作成决议,“甚为不妥”;曾国烈也明确订出期限,在明日下午五点三十分之前,中华开发必须将因应方案送达财政部。

  至于二十日当天若常董会仍未作成刘泰英不适任决议,财政部是否将发函解任刘泰英的所有银行负责人资格?对此曾国烈仍不愿松口,仅表示等看了开发送来的结果再说。

 

关系人陈敏薰 讯后释回

〔记者李永盛╱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新瑞都案,昨天再度传讯中华开发董事陈敏薰,针对开发董事长刘泰英疑涉及非法收购委托书、内线交易、高价购买纪念品等情事进行讯问;检方认为陈长期担任开发常董,依法对公司相关决策事项有监督责任,但陈应讯时却表示部分事项她并不知情;检方认为有进一步调查必要,讯后将她释回。

  与第一次传讯不同的是,昨天检方是以“关系人”而非“证人”身份传讯,至于是否会将她改列为被告,主任检察官林锦村讯后表示,检方目前并未将她列为被告;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宏达也表示,本案仍是“他”字案,陈敏薰仅是关系人身份。

  陈敏薰在庭讯中坦承曾以她名义作为征求人,向外征求收购委托书,但她表示,目的是为了中华开发董事会顺利召开。而且妹妹也当过征求人,她及妹妹也都曾购买中华开发股票。 陈敏薰接受侦讯后径自离去,并未回答媒体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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