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刑法修正 拟提高假释门槛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明贤╱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委员会昨天审查“刑法修正草案”,通过总则编部分条文的修正,比照美国三振法案,提高假释门槛,并增列不适用假释的规定,其中无期徒刑的假释门槛,从现行的十五年大幅提高至二十五年。

行政院提案说明指出,刑法公布至今超过六十年,社会结构已有重大改变,犯罪型态急遽变化,原有规定已不符现代需要。包括司法委员会召委陈进兴等司法委员会成员也有高度共识,希望本会期结束前,完成刑法修正草案的立法工作。

司法委员会昨日初审结果,通过刑法总则编修正草案,今日将续审刑法分则编与施行法修正草案,希望能尽速排入院会,完成三读。

初审通过的刑法修正草案,修正提高假释门槛,现行无期徒刑执行逾十五年得假释的规定,提高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监狱报请法务部,得许假释出狱。

修正草案也仿美国三振法案的精神,增列假释排除条款。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累犯,于假释期间、受徒刑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内故意再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以及犯本法第九十一条之一所列举之罪,在徒刑执行期间接受辅导或治疗后,经鉴定、评估其再犯危险未显着降低者,均不适用假释的规定。

陈进兴指出,美国的三振法案,是指对于三犯以上的重刑犯罪,采取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立法。行政院这次所提出的修正草案,特别引用这项立法例,以期能透过排除假释的规定,尤其防范再犯率偏高的潜在犯罪族群,藉以有效降低犯罪率。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