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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团:公投题目送立院决议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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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许雅静台北七日电)台湾国亲立法院党团拟在下周提案将三二0公投两项题目排入立法院院会决议,民进党团干事长蔡煌琅今天表示,党团支持公投题目,但因立院决议的动作违法,党团将在程序委员会反对,若无法阻挡仍排入院会决议,党团对内容不会反对。

蓝绿阵营持续在公投议题上角力,行政院已通过陈水扁所提三二0公投两项题目,国亲研拟在十日(下周二)立法院程委会提案,希望排入十三日(下周五)院会表决同样题目,一旦作成决议,将引用公民投票法第二十条要求中选会停止公投程序,凸显三二0公投缺乏正当性。

蔡煌琅今天表示,公投法第十七条条文授权总统发动公投,具有排他性,不受其他条文约束,即使立院作成决议,也是抵触公投法,决议无效,盼国亲勿一意孤行,做出违法决议。

如何因应国亲的举动,蔡煌琅说,民进党团支持两项公投题目的内容,但由于决议的动作是违法的,因此,国亲在程序委员会提出此案时,党团将会表态反对,尽力阻挡。

蔡煌琅也坦承,由于国亲在程委会人数占优势,民进党团一旦阻挡不了,此案仍排入院会决议,民进党团对公投题目内容不会反对,不过即使立院作成决议,也是违法决议、无效,不能阻挡台湾人民第一次行使公投的权利。

依据公投法第十七条条文,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院会之决议,就攸关国家安全事项,交付公民投票。前项之公民投票不适用第十八条关于期间之规定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公投法第二十条条文规定,为创制案或法律、自治条例之复决案于公告前,如经立法机关实现创制、复决之目的,通知选举委员会者,选举委员会应即停止公民投票程序之进行,并函知提案人之领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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